孝昌经济开发区是1996年10月由省开发区管理办公室批准设立的省管开发区(鄂开文[1996]31号),开发区内设“两办三局”(即党政办公室,招商办公室,社会发展局,城建土地局,经济发展局),下设财税分局、城东办事处、经济保卫队和开发总公司。2002年8月,县委决定对开发区的行政区划、管理体制和职能重新进行明确,新体制下的开发区的主要职能是招商引资,负责全县招商引进的管理、咨询、服务等工作,这种新的体制,为开发区强力实施“开放引进、富民强县”发展战略搭建了良好的平台。
2006年6月,孝昌经济开发区顺利通过了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的审核验收并被保留,核准面积6平方公里。2007年,经过重新修编后,工业园区规划面积扩至15平方公里,划分为商贸科技园、建材化工园、食品工业园、机械电子园、生物医药园、信息产业园等6个功能小区,着力培植建材化工、机械电子、轻工包装、生物医药、信息通讯、农产品加工等几大主导产业。
工业园交通区位优势明显,京广铁路、107国道、京珠高速公路纵横南北,汉十高速公路横贯东西,距武汉天河国际机场60公里,距省会武汉80公里,地处湖北省500公里汽车走廊线上。近几年,县委、县政府强力推进“开放引进、富民强县”发展战略,多方筹资,加大园区投入力度,累计投入资金4亿多元,“八通一平”等基础配套日益完善,并且土地储备充足,为承接国际国内产业转移和融入武汉城市圈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自2003年以来,开发区共引进各类项目110余个,引进内资40多亿元,外资4000万美元。2011年,工业园区全年新签约工业项目16个,引进内资17.05亿元、外资600万美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5.7亿元,新增投产项目10个,完成工业总产值21.35亿元,工业增加值6.08亿元,实现税收7000余万元。园区现有投产企业36家,主要为机械电子、轻工纺织、食品医药、建材化工四大支柱产业。
宏观政策:孝昌可同时享受三大宏观政策,一是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有关政策。孝昌属武汉城市圈核心圈层,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有关政策,孝昌县都享受。二是贫困县的有关优惠政策。孝昌县是国家扶贫开发重点扶持县,享有国家扶贫开发的有关特殊政策,如扶贫资金、扶贫项目等。三是大别山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验区的有关扶持政策。
用地政策:土地储备9000多亩,可随时供地。工业用地为每亩4-6万元,项目方先按孝昌县土地交易中心挂牌出让的竞拍价支付,差额部分由县政府以财政奖励的方式奖励项目方,奖励期限为支付竞拍价后一个月内;对投资过亿元或国内外知名大企业工业项目,可按照“一事一议”的办法进行财政奖励;土地出让年限为50年,期满后可依法申请延长。在使用年限期间,土地使用权在依法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转让、出租和抵押。投资强度为每亩150万元以上,建筑容积率、建蔽率、投资强度、绿化率等必须符合《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一般大于1.0小于2.0,建筑密度≥50%,绿化率≤20%。配套生活及办公用地蕞多不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其建筑面积不超过总建筑面积的30%。
税费政策:
1、企业落户期间,耕地占用税、契税、土地出让金,县级留用部分给予全额奖励。土地使用税从企业取得土地权证的第二年度起依率计征,并按本级实得部分的80%、70%、70%、60%的比例给予4年奖励政策。
2、增值税给予三年奖励政策,按本级留用部分,第 一年奖励50%,第二年奖励30%,第三年奖励20%。
3、企业所得税给予“免二减三”的奖励政策,五年内分别按本级留用部分的100 %、100 %、50%、50%、50%的比例给予奖励。
4、其他工商各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市维护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车船税、房产税)给予五年的奖励政策,分别按本级留用部分的80%、70%、70%、60%、60%的比例给予奖励。
5、对取得国家、省级认定的高新企业和产业化龙头企业,由县政府研究延长1年奖励。
6、对投资新办的工业企业,本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零收费”,中介服务性收费按现行收费标准的30%收取。
交通区位:位于武汉城市圈的核心圈层和湖北省500公里汽车产业带上。京广铁路、107国道、京珠高速公路、福银高速穿境而过,距京广高铁孝感北站20分钟车程(30公里),距武汉天河机场40分钟车程(50公里),距汉口火车站50分钟车程(68公里),距武汉阳逻港60分钟车程(80公里),均在一小时车程内。
工业园区基础配套已达到“八通一平”(供电、供水、排水、道路、有线电视、宽带、电话、天燃气,土地基本平整)。对落户工业园区的生产性企业,免费提供电力、供排水、道路、通讯等相关基础配套设施接入(出)端口,蕞大限度地满足落户项目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