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成立于1991年8月,是国家科技部火炬计划汽车关键零部件产业基地、中国蕞佳汽车产业示范开发区、全国十大科技创新开发区,2012年12月升级为国家 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按照省政府批准的“一区三园”管理模式,下设3个园区,即十堰经济工业园、东城工业园和西城工业园,规划开发面积为37平方公里,总人口11.8万人,共有规模以上企业222家,“双亿”企业46家,年工业产值达500亿元以上。
交通区位便利
开发区地处车城十堰腹地,交通便利,基础设施完善,配套服务功能齐全,生产生活环境优化。襄渝铁路、福银高速公路、209国道穿境而过,十堰至武汉动车组连接全国,随着武当山机场建设,将形成空、地一体的立体交通网络。
产业特色鲜明
依托十堰市雄厚的汽车产业基础,开发区重点发展汽车汽配主导产业,形成了整车、总成及关键零部件、装备制造、现代物流等"四大产业集群"。一是以主机厂家为龙头的汽车产业集群。拥有特种车、改装车、各型客车、微型车等几十家汽车主机制造企业,年生产能力达到80万辆;二是以汽车各类总成制造为主的关键汽车零部件产业集群。拥有年产百万辆份汽车温控产品的天涯公司、年产60万套横直拉杆的万联达公司、年产15万辆份车桥的世纪中远集团等100余家关键零部件生产企业;三是以模具开发制造为主的装备制造产业集群。拥有全国模具行业中排名前五位的十堰先锋模具股份公司等五家专业模具生产企业;四是以汽车汽配大市场为主导的现代物流产业集群。拥有全国唯 一注册冠名"中国"、全国面积蕞大、销售额蕞高的汽车配件交易市场——中国(十堰)汽配城,年交易额达200亿元以上,完备的汽车汽配现代物流体系已形成。
经济快速发展
近年来,开发区紧紧围绕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发展要求,以争创国家 级开发区为目标,全力打造汽车产业聚集区、工业园区密集区、土地集约示范区、招商引资汇集区、会展经济辐射区和企业创新孵化区,"一区三园"经济发展呈现速度加快、效益提高、后劲增强的良好态势。2011年,"一区三园"整车产量达到55余万辆,实现工业总产值498亿元、高新技术产值237.6亿元、财政收入10.5亿元。
发展蓝图宏伟
"十二五"期间,开发区将大力实施"2123工程",即到2015年,全区整车产量达到200万辆、工业总产值达到1000亿元、技工贸总收入2000亿元、财政收入达到30亿元,建设成为鄂渝陕豫西省交汇地区投资环境的示范区、资金技术密集区、汽车产业重要基地和现代信息物流港。
关于支持企业发展的意见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促进辖区企业发展,增强开发区经济发展后劲,根据《关于支持企业发展的意见》(十开管发〔2007〕39号)和《十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专题会议纪要》(〔2008〕1号)文件精神,结合开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关于享受“一事一议”优惠政策的对象。投资基础设施、社会公益事业和固定资产投资额在5000万以上、对开发区经济发展起重要拉动影响作用、税收贡献潜力大的重点项目,可享受《关于支持企业发展的意见》(十开管发〔2007〕39号)文件规定的“一事一议”优惠政策。
二、关于补助固定资产投资标准。固定资产投资额在2000万以上、5000万以下,且与开发区招商局签订了投资协议的项目可享受补助固定资产投资优惠政策。具体补助项目类型及标准:
1、一般性工业项目补助固定资产投资比例为14%;
2、高新技术和专利项目(销售收入占总销售收入60%)补助固定资产投资比例为15%;
3、外资项目、出口创汇项目(出口创汇收入占总销售收入的40%)和投产后年上缴税金10万元/亩项目补助固定资产投资比例为16%。
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在厂房建成、设备安装完毕投产后,填写申报表、提供相关附件(见附表二),向开发区经济发展局申报,区经济发展局会同区招商局、市审计局开发区分局、区财政局审核认定后报管委会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区财政局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给企业。
三、关于补助固定资产投资时限等相关问题界定。享受补助固定资产投资须符合下列条件:
1、项目建设时间要求。对固定资产投资在5000万元以下的新建项目,自区建设局下发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两周年内须完成所有固定资产投资(固定资产投资超过5000万元的适当延长,但延长期不得超过一周年);项目建设时间超过上述规定的企业不得享受补助固定资产优惠政策。
2、固定资产投资标准要求。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得低于100万元/亩、容积率≧0.5、绿化率大于≧15%。
3、固定资产投资额认定。本细则中固定资产投资是指该项目实际使用土地、工业厂房(生产厂房)及设备(该项目安装所有设备,新购设备以发票金额为准,旧设备从购买取得原始发票之日起到验收之日按法定折旧后净资产计金额)。
四、关于减免相关行政规费。参照十堰市人民政府十政发〔2007〕30号文件执行(见附表四)。
五、关于所得税返还奖励。新建电子信息、航空航天、生物医学和医疗、新材料和环境保护软件开发、高附加值精细化工的具有独立纳税人资格及对传统产业改造有重大影响的新工艺、新技术达到一定规模的,且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了具有所得税返还条款的投资协议的高新技术企业和一般性加工企业,可享受企业所得税本级财政留成部分返还奖励。具体操作是由企业在建成投产后每年4月10日至20日向区经济发展局申报(见附表三),区经济发展局会同区财政局、市审计局开发区分局审核后报管委会审批。
六、关于审核程序。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集中审核扶持和奖励资金。联席会议由分管项目验收工作领导负责召集,办公室设在区经济发展局,区财政局、区招商局、区高新技术局、区建设局、市审计局开发区分局为成员单位。
七、关于重复奖励。享受一事一议优惠政策的企业不再享受十开管发〔2007〕39号文件中其他优惠政策;享受十开管发〔2007〕39号文件中其他优惠政策的企业在申报享受十政发〔2007〕30号文件优惠政策时,由开发区财政承担部分从已享受十开管发〔2007〕39号文件优惠政策中扣除。
八、本实施细则由区经济发展局、区招商局、区财政局等部门解释。
[邮政通讯]提供包括EMS、电话、数据、移动通信在内的各类邮政通信服务,电话拨号、专线、ISDN、宽带等各种方式的互联网接入服务。100余个电子商务网站与世 界保持零距离接触。
[水电气暖]
供水:城区日供水能力39.1万吨,水源主要取自丹江口水库、黄龙水库,水质均符合Ⅱ类标准;城市供水普及率达100 %。
供气:气化率达100 %。十堰、东风热电厂煤气供应能力能满足用居民生活需要。
供电: 十堰是华中电网骨干组成部分,拥有全国大型骨干水电站、装机110万千瓦时的丹江口水电站,装机51万千瓦时的黄龙水电站和138余座中小型电站,年发电量60余亿千瓦时。
[文化教育]十堰市现有各级各类学校2505所,包含一批国家 级、省级、市级重点大学、中学、小学和幼儿园,在校学生65万多人,教职工近4万人,师资力量雄厚。
[医疗卫生]全市现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953个.其中县及县以上医院27所乡镇卫生院145所,疗养院1所,专业防治机构4个,门诊部(所)763所,疾病控制机构9所,卫生监督机构7所,妇幼保健院7所,中等卫生学校6所,血站1所,麻风病防治所1所,医疗卫生后勤服务中心1所。医疗机构中有三甲综合医院3所,三甲中医院1所,二甲综合医院10所。
[宾馆酒店]十堰市共有星级宾馆、涉外定点饭店48家,规范的管理,诚信的经营,优良的服务,赢得了游客的广泛赞誉。
[商业贸易]2002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3.5亿元,其中批发零售贸易业消费品零售额48.8亿元,餐饮业10.6亿元,其它行业24.1亿元。拥有6家年销售额超亿元的现代化零售商场,2002年成交28.3亿元。
[休闲娱乐]十堰城区拥有三大综合体育场馆,7个主题公园、8个主题广场,小区配套设施齐全,城市休闲娱乐功能日益完善,全民健身、综合娱乐快速发展。
[金融服务]伴随着国民经济的蓬勃发展,十堰金融事业也取得了长足发展。目前已建立了以中国人民银行为领导、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为主体、多种金融机构并存的多层次多功能的金融组织体系。截止到2002年10月,全市金融机构各项存款266.16亿元,信用投入总量280.8亿元,其中各项贷款163.19亿元(不含资产剥离和债转股66.92亿元),票据融资48亿元。人平城乡储蓄存款4342.29元。外汇贷款余额2.6亿美元。现有金融机构主要是:工行、农行、中行、建行、农发行、农村信用联社、东风汽车财务公司、邮储局、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太平洋保险公司、平安保险公司、泰康保险公司、证券交易营业部(共3家)。
十堰市山在城中,城在林中,空气清新,环境宜人。空气质量符合国家二级标准,城市功能区环境噪声达标率88.5%,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99.8%,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5.5%,全市森林覆盖率(不含灌木林)33.3%,建成区绿地率45.2%,省级以上自然保护2个,保护区面积占总面积8%,每万人拥有公共交通车辆14.33标台;城区居民人均道路面积15.3平方米,人均公共面积11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15平方米,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近万元,在全省排列第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