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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
湖北来凤经济开发区
编号:PKD-1974
  • 省级
    园区级别
  • 经开区
    园区类型
  • 土地,厂房,仓库,楼宇
    园区载体
  • 七通一平
    基础设施
  • 规划面积 30平方公里
  • 建成时间 2001/12/8
  • 招商载体
    土地,厂房,仓库,楼宇
  • 产业集群
    新材料,绿色食品,休闲旅游,陶瓷建材,新能源
  • 园区地址 湖北-恩施州-渝鄂大道65号
招商热线
010-8461 1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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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设施

土地平整

道路

给水

排污

天然气

供电

宽带

通讯

园区介绍

北来凤经济开发区是2005年12月8日经国家发改委公告第 一批通过审核的省级开发区。来凤县区位优势明显,地处鄂、湘、渝三省市边区要冲,“四高两铁”交通网络已成雏形,县城与湖南省龙山县城基本融城对接,共同建设国家 级“武陵山龙山·来凤经济协作示范区”,现已基本形成新材料、新能源、食品加工、环保建材和文化旅游五大支柱产业。经济开发区规划面积30平方公里,按照来凤县“武陵山区增长极、土家文化集成区、湖北形象窗口县”的发展定位,力争将开发区建成体制机制创新示范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核心区、特色产业集聚区、对外开放先导区,全力打造武陵山区百亿产业园,目前正在申报国家 级经济开发区。

根据来凤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开发区的总体布局,开发区下设“三园”,目前重点建设的是桂花树工业园和四合工业园,猴立堡物流园正在规划建设之中,经过几年的不懈努力,“一区两园”已初具规模。

桂花树工业园以省道利智线为中轴,划分东西两个主要功能区。东区为管理区,内部主要设园区综合服务中心、宿舍、食堂、医院、幼儿园等配套设施;西区为生产区,可容纳30个左右企业入驻。目前已投入资金3.2亿元,先后征用土地1500余亩,基本实现道路、水、电、天然气、通讯、有线电视、信息宽带和土地平整“七通一平”.科隆粉体、金凤建材、凤雅藤茶、三丰淀粉、明利食品、四海贸易、天之力和宝石花工艺等10家规模已先后建成投产。

四合工业园规划面积20平方公里,从九龙盘至新峡河左起酉水河右至贵冒山,主要以新能源、新材料、食品加工、环保建材为主导产业。目前已投入资金1.5亿元,征收土地1000余亩,水、电、路、土地平整等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启动。凯迪绿色能源、腾升香料、明涛钙业、楚城钙业等5家企业入园,其中腾升香料、凯迪绿色能源、明涛钙业等企业已先后建成投产。

来凤经济开发区把投资者满意程度作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唯 一标准,牢固树立“企业第 一、民利为先、创新至上”的发展理念,对入园企业实行“全程代理”服务、“一站式”审批、封闭式管理、重点式帮扶的办法,有力的推动工业园区的健康、快速发展。

来凤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试行)

为了鼓励和吸引外来投资,进一步扩大开放,促进县域经济更好更快发展,特制定如下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第 一章 规费政策

第 一条 凡在我县境内投资兴业的外来投资企业(下同),均享受国家西部大开发地区、国家少数民族地区、国家贫困地区、国家支持中部地区崛起、国家产业转移、国家区域发展和扶贫开发等发展政策以及省、州出台的各类优惠政策。

第二条 严格控制行政事业性收费。新建项目在办理相关手续时,除政策明确规定需上缴的行政事业性规费外,本级可调控的行政事业性规费,一律按下限收取;法规政策明确必须经过中介机构程序,由中介机构收取的费用,一律由所属行政主管部门协调按蕞低标准执行。具体收费项目及标准由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县行政服务中心等部门于每年初编制《收费明白卡》,并予以公布,凡超越其规定范围和标准的收费,企业有权拒付。

第三条 对外来投资企业用水、用电实行优惠政策。企业在安装相关水电设施时,按蕞低标准收费。水、电价格按当地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第四条 进驻县工业园区租用标准厂房的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1000万元(含500万元)的,免收1年租金;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3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免收2年租金;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5000万元(含3000万元)的,免收3年租金;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1亿元(含5000万元)的,免收4年租金;固定资产投资达1亿元的,免收5年租金。享受以上优惠期后,年实际上缴税金(包含增值税、营业税和所得税,下同)达1000万元的,免下年租金。

第五条 外来投资企业安排常年劳动用工人数达到50人的,经县人社部门认定后,可优先获得有关部门的“培训补贴、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等扶持政策。

第二章 财税政策

第六条 新建、改扩建和进行技术改造等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达500万元的生产加工型项目和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达1000万元的商贸流通项目,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时,报县商务局备案后,县政府可统筹安排一定数额贴息补助资金。

第七条 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对当年“进规”、“上限”的企业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支持企业上市,对成功上市的企业,予以重奖。

第八条 新引进的农业、林业、畜牧水产养殖业项目纳入秋冬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享受当年县政府实施的以奖代补政策。

第九条 实际投资达100万美元的外资项目,项目建成投产后,新取得自营出口经营权证的企业,县政府一次性给予办证补贴1万元人民币;自营出口企业每出口1美元,补贴人民币0.08元;通过代理每出口1美元,补贴人民币0.06元。

第十条 凡新获得中国名 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和中国出口名 牌的,给予50万元奖励;新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认证、省级名 牌产品、省级著 名商标的,给予10万元奖励;新获得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认证的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的奖励。

第十一条 对企业的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优先立项并给予资金支持。获得(或制订)“国家技术标准”、获得“国家 级高新技术企业”的由县政府给予20万元奖励。企业或个人获得授权专利给予资助资金:发明专利20000元/件;实用新型专利5000元/件;外观设计专利2000元/件。

第三章 土地政策

第十二条 投资市政、交通等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事业,可以采取划拨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政府有明确界定的除外);投资生产经营型非入园项目及农副产品加工型、旅游资源开发型和商贸物流(含专业市场)项目所需土地,在符合城镇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可由县国土部门确认蕞低出让价格,报经县政府审核批准后,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第十三条 对以出让土地方式入园的企业,可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投资强度必须达到60万元/亩。固定资产投资在1000万元以下的工业企业,按工业用地成本价(10万元/亩)提供用地;对投资额度大、科技含量高、带动作用强、投资强度超过60万元/亩的工业企业用地给予财政补贴。

1、固定资产投资在1000万元—3000万元(含1000万元)或年缴纳税金达400万元—600万元的,按工业用地成本价的20%给予财政补贴。

2、固定资产投资在3000万元—5000万元(含3000万元)或年缴纳税金达600万元—800万元的,按工业用地成本价的30%给予财政补贴。

3、固定资产投资在5000万元—1亿元(含5000万元)或年缴纳税金达800万元—1000万元的,按工业用地成本价的50%给予财政补贴。

4、固定资产投资在1亿元以上或年缴纳税金在1000万元以上的生产性重大工业项目,报县政府专题研究,土地价格补贴实行“一事一议”。

5、入园企业配套的办公设施用地控制在总用地2%以内。所提供的土地未经县政府批准,不得改变用途或转让,使用期限50年。未严格按照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开发年限实施建设或满两年未动工建设的,依法收回企业土地使用权。

第四章 服务保障

第十四条 坚持“非禁即准、非限即许” ,即:除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外,投资者在县域范围内可以不受行业限制自由投资。

第十五条 世 界500强、国家500强、行业标准企业和产业龙头企业以及高新技术产业的投资项目实行以“项目带政策”,由县政府按“一企一策”、“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的方式,另行议定激励政策,并责成相关部门做好投资服务,落实优惠政策。

第十六条 扩大银行贷款质押范围,旅游项目可以用旅游经营权证,林业项目可以用流转后的林权证,科技专利可用专利证书,取得收费权的可用收费权证向银行申请质押贷款。

第十七条 简化企业登记审批手续。国家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前置许可的,不得作为企业开业登记的前置条件。除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必须核准外,所有社会投资全部实行登记备案制。

第十八条 实行限时办结制度。凡外来投资者在来凤投资,在办理项目登记、审批、发证等手续时,凡各项资料齐全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各部门在权限范围内,必须在5个工作日办理完毕。属上级审批事项要积极帮助做好申报及跟踪服务工作。

第十九条 实行“贵宾卡”制度。凡年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或入库税金100万元以上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均可向县商务局领办“贵宾卡”。持卡人或其直系亲属可凭卡在就医、就学、就业、社保等方面享受贵宾待遇。

第二十条 凡投资数额较大并对我县经济建设和公益事业作出重大贡献的外来投资者,授予“荣誉市民”的称号,特邀出席我县的重大庆典和会议。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地企业新上项目比照执行。房地产开发、水电开发、原矿开采项目不享受本政策。

第二十二条 凡与本政策有冲突的,按本政策执行。在实施过程中若遇法律、法规、规章及重大政策调整,从其规定。

第二十三条 本政策由县商务局负责解释。

来凤以凤凰降临栖息的美丽传说得名。南邻湘西,西接渝东,历来是鄂湘渝黔边区重要的物资集散地,湖北省的 “ 西大门 ” 。全县国土面积 1342.05平方公里,总人口32.37万人,以土家族、苗族为主的 17 个少数民族,占全县总人口的 61% 以上。县城翔凤镇,北至恩施 130 公里,南至张家界 190 公里,西至黔江 100 公里,均有飞机、火车和高速公路与省会城市相连。县内拥有 209 国道等 13 条出口公路,通信电子网络覆盖全县。境内武陵山绵延,酉水河纵贯,山川雄奇,沃野平旷。这里冬无严寒,夏无酷暑,雨量充沛,日照充足,山青水秀,植被极好,众多土特产品堪称物华天宝,以品质优良而闻名。

县内拥有 100 多种特色资源,盛产生姜、藤茶、杨梅、大头菜、魔芋、桐油、白术、金银花、半夏、金 钱百花蛇等农特产品和道地药材。金丝桐油以 “ 全国质量第 一 ” 品牌,历来是我省主要出口创汇产品; “ 凤头生姜 ” 芳香脆嫩、富硒汁浓,是独有的食药两用风味产品;富硒藤茶具有降血脂血压、润喉清咽功效,甘甜爽口,回味悠长,是国家认证的保健饮品;松花皮蛋无铅富硒、色鲜味美,深受消费者青睐;杨梅 “ 味比新疆葡萄重,色比岭南荔枝深 ” ,是难得的水果珍品;土家织锦 “ 西兰卡普 ” 工艺精巧、美不胜收;宝石花漆筷精工制作、光彩照人 …… 境内蕴藏着丰富的煤、铁、铅锌矿、重晶石、方解石等 20 多种矿产资源,为发展冶金、化工、药业、建材等工业,提供了得天独厚条件。

招商载体
园区位置及周边配套

地价优惠

享园区专项财政

补贴土地成本低

010-8461 1891

固投补贴

按项目固定资产

投资额给予补助

010-8461 1891

税收优惠

三大税种给予最

高90%税收奖励

010-8461 1891

人才引进

高端人才引进

专项资金补贴

010-8461 1891

创新补贴

科研创新项目获得

专项产业基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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