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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核准权限下放 国务院督查组来宜督查调研
2015
05/02
18:34

4月27、28日,国务院督查组对宜昌市投资项目核准权限下放情况开展专项督查调研,宜昌市委副书记、市长马旭明会见了督查组成员,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宋文豹陪同调研。

国务院督查组听取了宋文豹关于宜昌投资项目核准权限下放的做法的汇报,召集有关部门和企业代表座谈,并到三峡水利枢纽工程、市工商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夷陵区政务服务中心、湖北宇隆新能源有限公司、枝江市安福寺工业园等实地调研投资项目核准权限下放的情况。

按照国家、省的改革部署,我市围绕建立投资主体自主决策、政府依法监管、市场环境公平开放的投资体制,学习上海自贸区经验,结合宜昌实际,进一步简政放权,实现投资核准规范化。强化投资项目属地管理,做好“接”和“放”的工作,凡是国务院、省政府明令取消的投资核准事项,全部取消;凡是国务院、省政府下放的投资核准事项,除明确不得再下放的,全部下放;凡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取消审批;凡社会组织能参与承担的事项,一律转移给社会组织,凡由县级管理更方便有效的经济社会事项,一律下放县市区管理;凡由乡镇管理更能方便群众的事项,一律委托乡镇办理。

核准流程的优化和再造,进一步提高了投资核准效率,推行容缺预审,对规划选址和提低预审已经完成,其他前置手续不完备的项目,只要项目建设单位出具在项目开工前补充完善相关手续,并严格按国家强制性标准建设的承诺函后,先予发放核准文件;推行即时办结,目前我市60%以上的审批事项可在窗口直接办理,70%以上的事项实现“一周办结”;推广网上审批和关联审批。

宋文豹在汇报中说,我市将继续做好国务院、省政府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工作,贯彻落实全省统一的市级行政审批事项通用目录,按规定实时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建立覆盖主体设立、投资行为、前置条件、后果评价的全过程监管体制,把行政监察、项目稽查、效能评估纳入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实现综合监管和联合执法;强化中介机构管理,推动前置中介机构去行政化、去垄断化,培育一批在省、市有一定知名度的本地中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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