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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生态立省:湖北探索绿色发展新航道
2015
01/10
16:17

2014年,是湖北生态省建设的元年。

去年初,省委、省政府将生态省建设领导小组职能纳入省环委会之中,生态省建设全面启动。

年末,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湖北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2014—2030年)(草案)》(以下简称《纲要》),正式提出在2030年建成“生态省”的宏伟蓝图。

《纲要》的通过,意味着湖北生态省建设迈出了重要而又关键的一步,昭示着湖北开启了生态环保与建设的全新篇章。

荆楚大地上,全省干群奋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建设“美丽中国”和“美丽湖北”不懈努力。

绿色规划

—生态纲要描绘未来蓝图

早在2012年,省十次党代会就明确提出“生态立省”战略。

2014年,第二次全省环委会全会将生态省建设职责纳入环委会,标志着湖北生态省建设全面启动。

为做好顶层设计、统筹安排生态省建设各项工作,省政府组织编制《纲要》,作为推进生态省建设的纲领性文件。

去年9月,《纲要》在京通过国家权威专家组论证,7位国内权威专家一致同意并对《纲要》给予高度评价,认为纲要具有高度的科学性、前瞻性、可行性。

省委常委会审议《纲要》时提出,要以《纲要》的编制实施为契机,推动全省进一步牢固树立“绿色决定生死”的理念,加大生态的保护、建设、治理力度,创新体制机制,强化环保执法,突出刚性约束,严守生态安全底线,为我省“建成支点、走在前列”提供生态保障。

一步一步,绿色发展、生态省建设作为我省重要发展战略的认识被不断深化,生态环境保护始终贯穿于湖北发展战略体系之中,成为最根本、最核心、最现实的要求。

绿色导向

—先行先试迈开生态省步伐

湖北作为党的十八大以后首个开展生态省试点的省份,在生态文明建设列为“五位一体”战略全局的新形势下,面临着良好的机遇,也需要有更大的改革创新勇气和作为。

推进生态省建设,既是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更是体制机制的一场深刻变革。

去年3月,省环保厅编制了《湖北省国家生态功能红线划定建议方案》,组织技术人员对全省生态功能红线分布图以县区为单位进行分解,并与全省17个地市102个县市区逐一进行现场交流和研究,对生态功能红线划定方案进行修改完善。

目前,《湖北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规划》(征求意见稿)已完成。生态红线的划定与实施将更好地推进生态省创建奠定良好的基础。

而作为生态省创建的基础单元,全省各地各类生态文明创建活动蓬勃开展,目前全省已建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达15个,总面积36.57万公顷。

知之非艰,行之惟难。全省上下更多生态创建的创新举措,正扎实推进。

绿色发展

—关注民生改善百姓生活环境

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开展生态省创建的一条基准线,也是关系公众切身利益的最现实、最直接的问题。

近年来,全省环保部门坚持把群众环境呼声—干净的水、清新的空气、安全的环境,作为环保工作的第一信号,把群众环境满意作为环保工作的第一标准。

为加强环保铁腕执法,去年世界环境日,省环保厅开展了“向污染宣战”三大行动,以大气、水、土壤、放射源等环境污染整治为重点,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10.3万人次,限期治理污染企业1526家,停产、关闭重污染企业895家,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016件,处罚金额3076万元,查办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4起,刑拘46人、判刑10人。

创建生态省不仅将带来荆楚大地焕然一新,还必将让绿色理念深入人心,生态文明蔚然成风。举全社会之力打造一个山清水秀、碧水蓝天的美丽家园,同享“绿色福利”,正在成为政府和民众的自觉追求。

生态省建设基本原则

记者王理略 通讯员喻妙 余桃晶 整理

基本理念—

生态优先 强省惠民

基本动力—

改革创新 先行先试

基本要求—

立足省情 彰显特色

主要抓手—

两型引领 科学跨越

主要路径—

城乡统筹 区域联动

主要方式—

政府主导 全民行动

县市逐一对接 广泛征求意见

湖北稳步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

(记者王理略、通讯员高原)经过与县市对接,广泛征求意见,去年10月,《湖北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征求意见稿)正式完成,该方案明确了8种生态红线区域类型,并将尽快完成《湖北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

2013年3月,我省被环保部列为生态红线划定试点省份后,经过大量前期工作和修订完善,《湖北省国家生态功能红线划定建议方案》印发,在该方案基础上,湖北省对生态保护红线进行了扩展。

随后,省环保厅对生态功能红线方案采取了“两上两下”的模式广泛征求地方意见,针对全省100多个县市,做到每县每个方案一张图,每市每个方案一张总图,每个类型红线一张总图,并将图纸下发各地征求意见。召开生态功能红线地方对接会,与全省17个地市102个县市区逐一进行现场讨论和交流,再次收集地方意见,对生态功能红线划定方案进行修改完善。

经过反复的沟通,最终形成了《湖北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征求意见稿)。下一步,省环保厅相关部门将补充完善八大类型生态红线区域的范围和面积,在对接国家生态红线和各部门相关规划的基础上形成全省生态红线划分成果,并完成《湖北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报审稿),报请省政府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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