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广大的投资商前来武昌“公司总部区”投资商务写字楼开发,加快“公司总部区”建设,区人民政府承诺给予以下优惠政策:
一、适用的前置条件
1、必须是在武昌“公司总部区”内开发建设的四星级及以上大酒店。
2、商务写字楼的建筑面积必须达到10000平方米以上;
二、开发的优惠政策
1、涉及区人民政府权限内的收费,原则上予以免收。
2、对于符合以上前置条件的开发建设项目所形成税收的区级所得部分,在两年内按30%给予奖励。
三、执行时间
从2005年元月开始开发的商务楼或酒店项目,执行本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