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意见
黄政发〔2008〕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是适应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迫切需要,对于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改善投资环境,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7号)和省政府《关于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鄂政发〔2007〕57号)要求,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等九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促进我国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意见》(发改运行〔2004〕1617号)精神,现就我市加快现代物流业发展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加快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总体思路
(一)加快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充分发挥我市比较优势,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降低成本和提高效益为核心,合理规划布局,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市场培育,努力在全市范围内形成信息通达、物畅其流、快捷准时、经济合理、对企业有吸引力的社会化、专业化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培育和壮大一批有竞争力的现代物流企业,促进现代物流业快速发展。
(二)培育和发展现代物流业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现代物流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带动和支持作用,着力解决发展现代物流业急需突破的问题;坚持深化改革和体制创新,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整体提升我市现代物流水平;坚持以大开放促大发展,积极引进先进生产要素,改造和壮大我市物流企业,培育一批有竞争力的现代物流企业;坚持市场机制配置物流资源的基础性作用,鼓励引导工商企业外包物流业务,降低物流成本,增强竞争力;坚持发挥政策的宏观引导作用,打破物流垄断,规范和优化物流业发展环境,形成适度有序竞争的物流业市场环境。
(三)今后一段时期发展现代物流业的重点任务:
一是加快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实施《黄冈市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到2012年基本建立现代物流硬件设施,并在配套性、系统性、标准化、专业化等方面形成规范,形成协调规范的现代物流系统。
二是引导和支持各类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发展第三方物流,原则上在2010年前都要采用供应链管理方式。
三是积极引进现代物流企业特别是国内外知名物流企业进入黄冈,对已起步的立足于为原企业提供服务的物流企业,支持其拓展市场,或与国内外知名企业重组做大做强。
四是研究制定物流市场规范,加强物流市场发展的制度建设,防止不正当竞争,充分发挥现代物流所具有的方便快捷、成本低廉以及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
二、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积极培育和规范现代物流市场
(四)鼓励工商企业物流业务外包,促进第三方物流企业发展。鼓励和支持工商企业逐步将原材料采购、运输、仓储等物流服务业务分离出来,由专业物流企业承担,努力为第三方物流企业发展创造必要的市场发展空间。引导现有物流企业强化第三方物流功能,提供社会化物流服务,促进理货、采购、仓储、分拨、配送等第三方现代物流企业发展。到2012年,力争培育起3-5家具有区域核心竞争力的第三方物流企业。
(五)加强物流市场监管,保障物流市场健康发展。加强监管,严厉打击破坏物流市场的各类犯罪活动和无证经营、恶性竞争等违法行为。推进物流行业协会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强化物流行业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功能。建立物流企业评估机制,制定物流企业信用等级评估标准,通过社会公示和奖励等手段,引导物流企业健康发展。
三、积极推进对外开放和资产重组,发展和壮大现代物流企业
(六)加大物流领域对外开放力度,引进一批知名现代物流企业。充分利用我市的区位优势,加大物流领域对外开放力度,引进国内外知名现代物流企业在我市建立地区总部或分支机构。鼓励国内外物流企业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参与我市物流基地、物流中心的设施建设和经营,大力提升全市现代物流业整体水平。到2012年,力争引进3-5家国际国内知名物流企业落户我市。积极鼓励企业进入水路运输,加快港口建设与开放经营,打破港口建设和经营垄断,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参与港口、码头等公用基础设施建设,降低港口装卸价格,提高作业效率,充分发挥长江黄金水道的优势。
(七)鼓励企业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资产重组,壮大一批现代物流企业。对交通运输、仓储配送、货运代理、多式联运企业通过兼并、联合等形式进行资产重组,予以积极扶持。大力支持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物流企业,加强业务整合,提高管理水平,发展成为有核心竞争力的现代物流企业。
(八)积极利用先进生产要素,改造一批物流企业。鼓励和引导银行在独立审贷的基础上,向符合条件的物流企业发放贷款。完善贷款担保体系,鼓励各类担保机构向物流业倾斜。鼓励物流企业利用国内外先进设备和技术,改造提升物流设施。鼓励国内外优秀的物流企业管理者和技术人才以租赁、承包等方式经营我市物流企业。
四、加快物流基地建设,构建快速便捷的物流通道
(九)合理规划,科学论证,建设一批专业性和综合性的物流基地。按照“统一规划、重点推进、配套政策”的原则,推动我市工业、商业、运输、联运、物资、仓储等行业物流资源整合,构建以区域性、综合性物流基地为骨架,专业性物流基地为节点,布局合理、设施先进、运转高效的现代物流体系。重点打造区域性、综合性物流基地,特别是建立与生产基地直接挂钩的农产品配送中心。
(十)完善物流基地配套设施,构建有机链接、经济合理的物流交通网络。研究规划经济腹地、工业园区、农业园区、大型批发零售市场与物流基地、物流中心有机联系的物流网络体系。加快建设和完善物流基地、物流中心内外部基础设施,形成快捷的城市物流配送通道。积极推进铁路、港口、高速公路及航空交通的多式联运的有效链接。
(十一)优化城市配送车辆管理,构建物流绿色通道。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道路交通流的科学组织,根据我市交通状况和物流业发展情况,研究制定配送车辆在辖区通行和停靠的具体措施,提供通行、停靠的便利。继续推进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建设,加快同周边省市按对等原则建设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
五、加强物流基础性工作,促进现代物流业可持续发展
(十二)推进物流信息平台建设,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整合物流信息资源,建立资源共享、数据共用、信息互通的集物流公共信息查询系统、物流电子政务信息系统和物流电子商务交易系统为一体的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实现物流在线跟踪与过程控制。在企业实施供应链管理的基础上,引导、鼓励和支持企业建设企业信息平台。推行统一的数据和接口等标准,实现综合物流信息平台、专业物流信息平台和企业物流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十三)积极推广和应用先进适用的物流技术和装备。积极推广商务智能技术、无线射频技术、网络集成技术和信息安全技术。发展集装箱运输,广泛采用厢式货车、专用车辆和其他物流专用设备,积极实施现代物流试点示范工程,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或高新技术产品认定条件的物流企业和物流设备,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
(十四)加快现代物流人才培养和引进,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实施现代物流教育培训计划,培养物流高级专业人才。发挥我市高校的优势,开展物流在职人员培训;加强职业资格认证和管理,提高物流专业技能和水平;重视现代物流管理和技术人才引进工作,凡来我市工作的物流人才,用人单位按规定从优考虑岗位津贴、家属安置、子女入学、医疗待遇等。
六、建立扶持政策与工作机制,优化现代物流业发展环境
(十五)实施物流项目用地优惠政策。有关部门要根据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结合我市物流业发展,科学规划物流用地。对列入我市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的物流基地和重点物流业项目,包括物资储备、分拣、包装、仓储、运输装卸等设施应优先保障用地,其用地和各种规费按照工业用地政策执行。严格管理物流用地,若物流业主退出,必须通过招标确定新的物流建设或物流经营企业。对规划的物流用地要从严控制,未经市政府批准,不得改变物流用地性质。
(十六)执行现代物流企业税费优惠政策。
一是用好税收优惠政策,完善征收管理。凡来我市投资建设物流基地和物流业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类的第三方物流企业,执行国家统一的税收优惠政策,并按照《黄冈市区鼓励外来投资的若干规定》(黄政发〔2007〕28号)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现代物流企业将承揽的运输、仓储等业务分包给其他单位并由其统一收取价款的,以该企业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其他项目支出后的余额为营业税的计税基数。物流企业在本市范围内设立的跨区域分支机构,凡在总部领导下统一经营、统一核算、不设银行结算账户、不编制财务报表和账簿的,并与总部微机联网、实行统一规范管理的企业,经市国税局或地税局按管理职能认定后,其企业所得税由总部统一缴纳。占地较大的重点物流企业,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确有困难的,经有管理权限的地方税务部门依法审批后,享受减征或免征的优惠政策。国内外知名物流企业参与我市物流企业重组、兼并及收购过程中发生的土地、房产、车辆过户等各项行政性收费,经市政府批准后予以减免,并对其中负有营业税、契税纳税义务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二是享受购进设备税收抵免政策。物流企业投资建设和技术改造的进口设备以及国产设备,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经审查批准后,进口设备享受免关税、增值税,国产设备享受投资抵免所得税政策。
三是减轻现代物流企业收费负担。严禁向物流企业乱检查、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乱评比。扶持集装箱运输,加快同周边省市签定集装箱运输车辆通行费优惠协议。物流企业水电价格按工业企业水电价格规定标准收取。
(十七)建立快速审批机制。
一是规范企业登记注册前置性审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为物流企业办理登记注册时,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公布决定规定的物流企业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外,其他前置性审批事项一律取消。
二是创新物流项目管理体制,简化物流重大项目的审批手续,提高项目审批的效率。对物流基地和物流中心内项目参照特色工业园区的审批方法,项目单位向市现代物流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由市现代物流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有关成员单位进行会审。对重点物流企业和项目实施重点联系制度,及时跟踪,分类指导,协调解决经营和建设中的实际困难。
(十八)加强对发展现代物流业的统筹协调。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是一项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的综合性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职责,形成工作合力,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级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及时研究制定相应的配套措施。为加强现代物流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成立黄冈市现代物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主管发展改革工作和商贸工作的市政府领导共同召集,成员单位包括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市商务局、市交通局、市科技局、市国资委、市农办、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信息产业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统计局、市物价局、市粮食局、市供销社等部门和单位。联席会议主要职能是研究全市现代物流业发展重大事项,协调解决我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现代物流业发展的统筹协调工作。日常工作按部门职责分工由有关部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