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省现代物流工作会议精神和《湖北省促进现代物流大发展两年行动计划(2014-2015年)》的要求,省发改委、省现代物流发展促进会组织有关专家学者,通过采取问卷调查、实地走访调研等形式,对全省物流园区布局与规范发展开展了深入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省物流园区发展的总体情况
(一)全省物流园区的数量大幅增加
近年来,全省物流园区快速发展,数量大幅增加。据调查,2012年全省共有物流园区(含以基地、中心、港、城、市场等命名的物流园区,下同)141个。截止2014年5月底,全省共有物流园区218个(其中规划占地面积在200亩以上的有112个),比2012年增长了77个,增长54.6%。其中,已运营的有88个,占40%;在建的共计103个,占47%;规划中的有27个,占13%。近两年全省物流园区数量相较于2012年均有大幅提升。
(二)物流园区的货运能力稳步增长
根据对全省规划占地面积200亩以上的112家物流园区的调研数据,2011年、2012年、2013年我省已运营物流园区平均货运吞吐量分别为344.7万吨/年、364.6万吨/年、420.5万吨/年,2012比2011年,2013比2012年分别同比增长5.8%和15.3%。全省物流园区的货运吞吐能力稳步增长。
(三)物流园区的投资以民营资本为主
全省物流园区投资建设主体呈多元化发展。112家物流园区中,投资建设主体为民营企业的占65%,国有企业投资占30%,合资或外商投资占比为5%。民营资本已经成为全省物流园区投资建设的主要力量。从物流园区投资建设规模来看,1-10亿元占61%;10-50亿元占24%;1亿元以下的占8%;50亿元以上的占7%。
(四)物流节点城市园区布局日趋合理
国家一级物流园区布局城市武汉和二级布局城市宜昌、襄阳等市依托产业特点及交通区位优势,依托长江和汉江沿线布局建设物流园区或保税区(物流中心),不断优化物流园区的合理布局,推动集约化和规范化发展。武汉市围绕建设中的四环线和大型交通枢纽,依托制造业等重点产业,正在形成了“一港六园八中心”的物流园区(中心)空间布局;襄阳市形成了襄阳北、襄阳西、襄阳东及南部的余家湖等重点物流园区为核心架构的网络布局。宜昌市依托长江水道、铁路枢纽及三峡机场等交通枢纽,立足江南和江北两个翻坝物流运行系统,重点建设10大物流产业园,建设三峡物流中心。
(五)涌现出一批具有辐射带动作用的物流园区
经过近几年的发展,我省出现了武汉东西湖保税物流园、宜昌三峡物流园、襄阳北国际物流园等受业界普遍认可或初具规模的物流园区。他们在提高物流的组织化水平和集约化程度、转变物流运作模式和经济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和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显现出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武汉东西湖保税物流园中注册经营的物流企业已达1600多家,从业人员近3万人。稻花香集团投资的宜昌三峡物流园是“三峡现代物流中心”的首个核心重大项目,是国家公路运输枢纽项目,其农贸城承担本地区70%以上的农副产品消费需求的集散,成为鄂西渝东最大的农贸批发市场、综合性生活品种物流基地。百盟投资集团投资的襄阳北国际物流园是省现代物流重点规划项目,襄阳市十一五重要支持项目和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服务于20000多家制造业和商贸企业,吸纳就业5000多人。
二、全省物流园区发展中的主要问题
(一)全省物流园区布局不尽合理,总体数量过多
一是布局不尽合理。据调查,全省规划占地面积在200亩以上的112个物流园区中,依托重要交通枢纽设施,且具有两条及以上专用线路的物流园区有19家,仅占17%。全省218家物流园区中,部分园区与现有相关规划衔接不畅,甚至存在冲突。部分园区与城市总体交通运输规划缺乏有效衔接,导致交通线路衔接不畅、运输效率低下、中转联运难以实现。二是总体数量过多。一方面,全省目前共有218个物流园区,其中规划占地面积在200亩以上的物流园区有112家,而能达到国家标准中对物流园区占地面积不低于0.5平方公里要求的物流园区仅有32家,仅占14.7%。另一方面,部分中小城市盲目建设物流园区,缺乏科学规划论证,导致物流园区功能布局和设计缺乏产业支撑,与区域经济发展缺乏有效匹配。三是存在圈地占地现象。当前,我省大部分物流园区存在规划投资和占地面积偏大的现象,部分物流园区实际开发面积往往只有数百亩,与上千亩的规划面积相差甚远,部分地方有圈占土地、改变用地性质的倾向。部分物流园区建设滞后。调查显示,当前物流园区建设周期以中短期(3-5年)为主,但近30%的物流园区未能按期完成建设。
(二)全省物流园区发展不够规范,统计基础薄弱
一是缺乏物流园区规范发展的政策文件。当前用于指导我省物流业及物流园区发展的主要政府文件包括《湖北省现代物流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服务业跨越式发展的若干意见》、《湖北省促进现代物流大发展两年行动计划(2014-2015)》等。这些政策文件并没有专门针对全省物流园区的规范发展提出意见。目前国家层面已出台《物流园区服务规范及评估指标》等标准,《国家级物流园区示范工程管理办法》尚在征求意见与讨论中,我省迫切需要结合本省物流园区发展实际和国家相关标准,研究制定物流园区规范性指导意见、物流园区发展规划、示范物流园区创建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措施。二是全省物流园区的统计基础薄弱。全省尚未建立规范的物流园区信息统计体系,因此,对于全省物流园区的规划、建设、运营等情况并无较为准确的信息掌握。三是物流园区名称繁杂,没有统一名录。现实中物流园区界定不清,统计口径不一致。调查显示,全省218个物流园区中,除了“物流基地”外,以“园区、园或区”命名的有“物流园(区)”、“物流产业园”、“工业(物流)园”、“科技园、保税区”等;以“中心”命名的有“物流中心”、“配送中心”、“交易中心”、“信息中心”、“货运中心”等,甚至有部分园区直接以所属投资或经营管理公司命名,全省目前尚无统一规范的物流园区名册。
(三)全省物流园区转型升级缓慢,服务能力有限
当前,我省大部分物流园区服务功能单一,业务需求不足,经营管理能力较弱,亟待转型升级。一是经营管理体制有待健全。物流园区管理单位包括政府管委会、企业自主管理、其他形式等,我省受调查的112家物流园区中企业自主管理占66.1%,设立园区管委会的仅占23%。二是运营管理的专业性与服务创新能力不强。部分物流园区过度依赖于当地政府的优惠政策。一些商贸服务型物流园区中,缺乏商品质量的监督、认定、检查等关键性服务。调查显示,所有园区中提供信息及相关增值服务的占比为38%,园区的信息及其他相关增值服务能力有待加强。三是运营网络化程度不够,协作机制不健全。当前为提高运营效率,降低成本开支,货物流动网络化、物流园区经营呈现网络化趋势。我省多数物流园区的运营规模较小,大部分物流园区网络化基础较弱,因此运营效率偏低,运营成本居高不下。据调查的112家物流园区中,近57%的园区独自运营,未实现网络化运作。仅27%的物流园区之间实现设备共享,24%的物流园区之间存在人才交流,实现技术研发合作的物流园区不到20%,各物流园区之间缺少深层次的业务联动与合作,容易形成运作孤岛;实现信息共享的物流园区不到一半,园区间业务信息的互联互通有待提高。
(四)物流园区信息化管理薄弱,公共信息平台发展滞后
物流园区的信息化管理水平及公共信息平台服务能力是现代物流园区的核心功能和主要支撑,也是当前《物流园区服务规范及评估指标》等国家标准的重要衡量指标之一。国家标准规定,物流园区应建设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或接入社会物流公共信息平台,为入驻企业提供至少两项信息服务,信息平台每日发布有效信息数量不低于200条等。比照标准要求,我省大部分物流园区信息化水平较低,也缺乏统一的信息系统,公共信息平台接入程度和服务水平较为落后。调查数据显示,我省70%的物流园区信息化投资额度在500万元以下,仅有3家物流园区的信息化投资预算在5000万元以上,低于全国物流园区信息化投入的平均水平。此外,我省65%的物流园区未接入国家或省市级物流公共信息平台,仅25%的物流园区接入了省市级公共信息平台。仅有7%的物流园区接入了国家级公共信息平台,另有3%的园区接入了电子口岸与通关平台。
(五)物流园区政策与环境有待完善,基础配套设施不全
调查显示,当前我省物流园区经营环境亟待改善的诉求主要集中在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的构建(占47%)和物流公共基础及配套设施的完善(占47%),同时,物流业标准化水平的提高(占44%)以及物流市场规范和行业准入(占40%)。另外大约三分之一的物流园区希望政府公共服务的效率进一步提高。目前物流园区的主要政策诉求集中体现在税费等政策优惠、土地供应、专业人才及行政审批等方面。据调查的112个物流园区,在发展运营过程中57%的园区认为税费负担过重,50%的物流园区希望获利用地政策支持,49%的物流园区反馈专业人才紧缺,30%的物流园区希望能够简化行政审批手续。
总体而言,我省物流园区在快速发展的同时,由于缺乏统一规划和管理,存在着建设发展规范性不强、集约化程度偏低、综合服务能力不强、运行效率总体偏低、运营成本过高和体制政策环境有待完善等问题。从发展现状看,全省物流园区发展基础较为薄弱、与国内沿海发达地区相比,仍存在不足。
三、加快全省物流园区规范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加快全省物流园区规范发展,有利于促进省内、省外物流联系、经济交流,促进区域内分散的运输、仓储等物流基础设施向园区集聚;有利于实现多式联运、信息集成、供应链一体化服务等功能的聚集和土地资源的集约化利用;有利于加快把我省建设成为对外开放、承东启西的战略高地和开放前沿,降低社会物流总成本,提高社会物流运行效率。一是“一路一带”等国家战略的实施对我省物流园区规范发展带来新机遇。国家的《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14-2020年)》中明确提出,要按照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海上丝绸之路、长江经济带等重大战略规划要求,加快推进重点物流区域和联通国际国内的物流通道建设。“一路一带”等区域战略给我省物流园区的发展带来了巨大机遇,尤其是基础设施改造、扩大对外开放交流等方面,为我省物流园区发展赋予了新的动力。二是新型城镇化及建设两型社会对我省物流园区规范发展提出新要求。2014年初出台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为物流园区带来了更多的发展机遇。国家积极鼓励在有条件的地方设立国家级产业示范区,加快东北产业转移力度,鼓励东部产业园区在中西部开展共建。这些政策的新导向要求我们要加快完善我省流通体系,加快培育现代流通方式和新型流通业态。三是区域物流发展形势对我省物流园区发展构成了新挑战物流中心决定经济中心,物流业的竞争在很大程度上又体现为物流园区等平台载体的竞争。在当前各地都纷纷通过吸引国内外龙头物流企业和服务提供商,入驻或直接带动投资本地物流园区建设,抢占物流业高地的大背景下,我省建设一批具有全国竞争力、规范性和示范性的国家级物流园区的任务十分紧迫,也十分艰巨。
四、促进全省物流园区规范发展的建议及措施
一是认清形势、统一认识。加块推进全省物流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各层级的物流政策综合协调机制,进一步发挥全省现代物流工作联席会议的作用。进一步统一思想,使全省上下充分认识到物流园区规范发展对于物流业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
二是加快制定省市两级与重点领域物流园区(中心)发展规划。结合“十三五”发展规划的编制,衔接相关产业规划,综合考虑铁路、水路、公路、航空等多种运输方式之间的有效衔接和各枢纽节点与物流园区之间的衔接,加快制定省市两级物流园区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合理确定物流园区的发展定位、功能布局、建设分期、配套要求,研究制定物流园区详细规划。加快制定重点领域物流中心(或园区)的专项发展规划。
三是整合现有物流园区资源,整合依托交通枢纽建设的物流园区,整合分散的物流设施资源,鼓励和引导符合总体规划并具备一定基础的物流园区规范发展。加快形成物流园区转型和退出机制,对未列入总体规划和不具备达标条件的现有物流园区,引导转型或归并重组。加强物流园区内部及物流园区之间的协同合作,形成优势互补、衔接互通、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物流园区发展格局。严格控制新建园区数量和规模,防止盲目建设或以物流园区名义圈占土地。对于未列入省市两级物流园区发展规划的新建物流园区建设项目,不安排土地利用计划指标。
四是推进全省物流园区基础性和制度性工作。研究和制定我省物流园区规范发展指导意见,制定我省物流园区省级示范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我省物流园区统计评价指标体系,完善物流园区调查统计制度与物流统计信息管理制度。
五是创新物流园区经营管理体制机制,结合各地物流园区发展实际,建立完善政府规划协调、市场化运作的物流园区开发建设模式和经营管理体制。鼓励物流园区组建管理委员会或成立统一的经营管理公司实现规范化管理。鼓励园区研究开发物流与商贸和金融协同发展等新型业态,创新物流园区发展模式。推动物流园区与陆路口岸、海关特殊监管区及其他主体功能区的业务联动。有针对性地提升园区服务功能,为入驻企业提供专业化服务。鼓励园区在具备仓储、运输、配送、转运、货运代理、加工等基本物流服务以及物业、停车、维修、加油等配套服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提供工商、税务、报关、报检等政务服务和供应链设计、管理咨询、金融、保险、贸易会展、法律等商务服务功能。
六是加强物流园区基础与配套设施建设。加强园区水、电、路、气、通信等设施建设,强化与城市道路、交通枢纽的衔接。大力推进园区铁水联运、公铁联运、公水联运、空地联运等多式联运设施建设,注重引入铁路专用线,完善物流园区的公路、铁路周边通道。
七是提高全省物流园区信息化水平。加快推进先进物流装备和先进物流技术在园区的应用,推动条形码等物流技术以及托盘、集装箱等物流装卸设施设备的标准化,加快仓储、转运设施、运输工具的标准化改造。研究制定统一的物流信息平台接口规范,建立物流园区的信息采集、交换和共享机制,加快园区内企业信息系统与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的对接,加强物流园区之间的资源共享、数据共用、信息互通。推进物流园区公共信息平台建设。以省级示范物流园区为试点和依托,通过改造园区信息系统,配套信息化相关设施建设,实现园区和园区之间、园区和入住企业之间、园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园区和管理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八是加大政策扶持与保障力度。落实省政府[2012]68号文件中提出的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结合新形势下物流园区的发展方向,集中政策等相关资源,定向调控、重点扶持。(1)落实用地政策,对于符合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物流园区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优先纳入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安排年度用地计划指标。(2)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逐步加大全省物流园区发展引导财政专项资金的安排力度。改善投融资环境,鼓励物流园区运营主体通过银行贷款、股票上市、发行债券、增资扩股、合资合作、吸引外资和民间投资等多种途径筹集建设资金,支持物流园区及入驻企业与金融机构联合打造物流金融服务平台。(3)强化相关理论研究和物流人才培养,实施物流人才培养与引进工程,把物流人才队伍建设纳入规范化轨道,坚持多渠道培养与高起点引进的举措,建立物流人才激励机制。
九是开展示范物流园区创建。省有关部门按照物流园区的标准和要求,在已列入全省或各地物流业发展规划的重点物流园区中,分批次遴选出区位条件和产业基础好、运营规范、辐射区域广、带动作用强的园区,作为省级示范物流园区加以扶持和推广,在此基础上积极争创国家级物流园区。在省级示范物流园区内设立管理委员会。依托省级示范物流园区开展重点项目建设、统计直报、税收试点、标准化建设、物流电子商务示范工程、物流企业信息化改造提升工程、物流信息化新技术研究与应用工程等试点工作。依托省级示范物流园区开展产学研对接,为物流业专业人才培养提供培训和实践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