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国家工商总局与湖北省人民政府签署《推进湖北广告业发展战略合作协议》之后,日前省政府又出台了《关于加快全省广告业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到2020年,力争全省广告市场经营额突破300亿元。
■本报记者 汪志 通讯员 彭为红 刘少华
1 目标
到2020年
广告经营额破300亿元
据省工商局广告处负责人介绍,广告业作为文化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呈现高速发展的态势,2013年全省广告经营额88.78亿元,同比增长41.93%。
截至2013年底,全省广告经营单位1.26万户,从业人员7.17万人。为充分释放和激发广告市场主体活力,推动广告产业整合升级,意见明确降低准入门槛:除广播、电视、报刊外,其他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从事广告经营,不需再办理广告经营许可证;从事广告经营一年以上的广告公司即可申请从事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经营业务;外商投资广告企业项目审批也由省级工商部门下放至市州级工商部门。
省工商局副局长李江汉介绍,市场准入门槛降低后,预计全省广告市场主体户数将以15%左右的年均速度增长,大型广告“航母”也将陆续诞生。意见明确“到2020年,力争全省广告市场主体户数、经营额分别突破2万户和300亿元;引导扶持年广告经营额30亿元以上的广告传媒集团1-3户;培育1-2个国家级广告产业园区、3-5个省级广告产业园区”。
2 园区
“汉阳造”正式获批
国家级广告产业园
为引导广告企业和广告产业园区做大做强,意见明确提出加大财政支持广告业发展的力度,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设立广告产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对国家级广告产业园区,省、市、县(区)应比照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数额落实相应配套资金,对省级广告产业园区,市、县(区)应给予资金支持。
2012年6月,“汉阳造”广告产业园区取得国家级试点园区资格,并获得中央财政连续三年专项资金扶持。今年4月中旬,“汉阳造”广告产业园区被国家工商总局正式批准为国家级广告产业园区。
此外,省内多个市州也都正在积极建设广告产业园区。位于宜昌和荆州的“湖北三峡广告产业园”也以“一园多片”的创新形式,于4月初正式向国家工商总局申报了国家级广告产业园区。同时省工商局今年还将认定一批省级广告产业园区。
3 政策
多项政策齐出
支持广告业做大做强
除了在降低准入门槛和广告园区建设方面外,意见还提供多渠道融资,支持广告公司以股权、知识产权等申请质押贷款;支持符合条件的优质广告公司上市融资,推动科技型、创新型广告公司在创业板上市;鼓励优质广告公司借壳上市,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
为解决广告企业用地问题,意见提出多条落实用地支持政策,优先保障广告产业重点项目用地计划指标;对国家级、省级广告产业园区建设用地,给予政策支持和倾斜。
对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利用工业厂房、仓储用房、传统商业街等存量房产兴办广告产业的,可暂时不变更土地用途和使用权人。对广告产业重点项目用地,经市县政府同意,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
省工商局广告处负责人另外表示,意见还提出积极探索建立广告市场信用管理体系,规范广告市场秩序,为广告业快速健康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