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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出台用地制度 多條硬杠杠制約粗放低效用地
2014
05/08
20:44

 湖北省政府昨日下发《关于实行最严格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的通知》,要求以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促进土地利用方式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通知》要求,优化建设用地布局,保障科学发展用地﹔完善土地市场建设,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强化节约集约用地措施,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强化土地批后监管,完善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共同责任机制。《通知》明确工业项目准入门槛。

国家级开发区(高新区)、省级开发区、其他工业集中区新建工业项目亩均投资分别不低于300万元/亩、200万元/亩、100万元/亩﹔投产后亩均税收分别不低于25万元/亩、15万元/亩、10万元/亩。新建工业项目容积率不低于1.0,建筑系数不低于40%,绿地率不超过15%,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严格控制开发区房地产开发,开发区生产和基础设施用地比例不低于70%。《通知》在全国率先提出,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龙头作用,城乡建设、产业发展等规划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对因企业塬因造成的土地闲置,超过约定时间未动工开发满一年的,由地方税务部门按照土地出让或者划拨价款的20%代征土地闲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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