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广泛地搜集招商信息,促进招商引资工作、激励关注招商引资工作的个人,特制定此奖励规定:
一、奖励政策:
1、引资项目投资2亿元以上的,奖励提供信息人员2万元;
2、引资项目投资1亿元以上的,奖励提供信息人员1万元;
3、引资项目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奖励提供信息人员3000元;
4、累计加奖,连续三年引进过亿元项目落户的,在原奖励基础上加奖1万元;对于贡献特别巨大的个人,在予以重奖的同时,可聘用为招商局工作人员。
二、奖励对象:
开发区范围内全体干部、职工、各企业负责人及其它人员。
三、项目登记办法及落户实施奖励的审批程序:
1、引荐项目必须在开发区招商办公室登记、备案,并作记录。首个登记项目人员,以登记日期为准。
2、待领导接触认可,审定同意落户,且在仙桃市域内落户;
3、投资额度以权威部门审计为准;
4、奖励项目及个人由开发区招商办汇总报上级审批。
四、开发区招商局联系电话:0728-3255393;
邮编:433000;网址:http://kfq.cnxiantao.com。
五、本规定解释权在开发区招商办。
六、本规定从2012年1月1日开始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