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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峰涛:要遏制文化创意产业的地产化倾向
2013
02/28
15:58

近年来,文化创意产业作为新兴产业发展迅速,文化创意产业园遍地开花并吸引了大量的企业入驻。快速发展的背后,文化创意产业偏离了以文化内涵为主线的发展轨道,地产化现象严重。

据统计,在四、五年的时间内,我国大大小小的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千余家,其中仅上海就有300多家(授牌的77家和未授牌的200多家),但是对文化创意产业的贡献值并不高,园区文化创意产值占上海文化创意产业产值不足1/10。接近60%园区靠地产开发、收取租金赢利。

在北京、西安、武汉等地,一些园区建好后,通过招商引资吸引来一些文化企业包括传统工艺品生产、传统文化旅游、传统美术品制作企业等。这些企业并不属于文化创意企业,加上企业间并无明显的上下游关系,也没有形成文化产业的链条,园区也与一般的写字楼没多大区别,园区只是靠收取的房租来维持运转。有数据显示,只有不到10%的文化创意产业园真正赢利,超九成处于亏损。首批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区陕西西安曲江新区中资产规模达170亿元的曲江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文化产业产值才5亿元,是假借发展文化之名行房地产开发之实。

文化是土壤,创意是种子,产业是果实。文化创意产业只有立足文化,通过创意的种子来充分吸收文化沃土中的营养,才能最终培育出产业的硕果。我国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应立足文化资源传统融入和创新应用,达到传统与时尚、民族性与国际性的和谐统一。为此建议:

1、“文化”应成为政府文化创意产业扶持政策执行的准星。没有“文化”的文化创业产业是没有前途的,更没有扶持的必要,写字楼、工业园区简单的改个文化创意的名字就能拿到扶持政策的现象必须加以遏制。

2、文化创意产业的核心资源是“文化人”,对人的扶持政策才是产业发展的关键。现有政策更多地把政策聚焦于企业本身,从税收、土地等方面考虑较多,但如何打破文化人身上的制度的、经济的、精神的束缚,给文化人创造出自由的、宽容的、无忧的文化创意环境,才是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根本所在。

3、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本无定势,要避免计划思维,也要有广种薄收的气度。文化创意产业既可复古、亦可求新;既可东方、亦可西方;既可民族、亦可国际……总之,文化创意产业不是计划出来的,而是自由生长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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