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柯利华、通讯员周勇)市场主体期待什么,就着力提供什么。6月5日,黄冈市出台实施方案,对标国家优化营商环境18项评价指标的最高标准,开出112项任务清单,推动营商环境建设进入全省第一方阵。
与先进地区相比,黄冈存在市场主体办事“多次跑、多头跑”、惠企政策落实不到位等现象,办理建筑许可、水电气接入及办理破产、执行合同、信用监管等方面,与企业期盼存在差距。
112项任务清单,紧扣企业群众遇到的“堵点”“痛点”靶向发力。市场环境方面,实行企业开办“210”标准,即开办2个环节、1天内办结、零费用,一般社会投资项目审批从目前的100个工作日,压缩至60个工作日以内;政务环境方面,2020年底,实现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一窗综合受理率”80%以上,提交材料平均压减20%以上,办理时限压减40%以上,300个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法治环境方面,简单破产案件原则上6个月内审结,确保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达到90%以上。
黄冈提出,以“钉钉子”精神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实行“一个单位、一个分管领导、一个工作专班、一套落实方案”机制,建立完善全市营商环境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作为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和市直各部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对考核结果差、排名长期靠后的,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