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孝感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促进土地节约集约管理的意见》,规范和指导全市招商引资项目用地,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一是规范招商引资项目落户要求。分区域确定“土地节约集约度、税收贡献度、科技高度、链条长度、环保程度、能耗限度”控制标准,项目落户必须符合“六度”要求。如规定市高新区土地节约集约度指标为:投资强度不低于300万元/亩、投资总额低于1亿元的工业项目不单独供地、工业仓储项目建筑容积率不低于1.2、建筑系数不低于40%、绿地率不高于20%、轻工业项目开竣工时间不得超过2年、重工业项目开竣工时间不得超过3年。
二是加强项目全程监管。项目落户前,重点评估项目是否符合“六度”要求;项目用地摘牌后,通过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密度和土地变性、转让、抵押条件及违约责任;项目开工前公示用地面积、投资强度、容积率、绿地率和建筑系数、开竣工时间等指标;项目建设中,国土、规划等部门坚持动态巡查,检查企业是否按期开工、竣工,是否达到用地控制指标;项目竣工由发改、环保、国土、规划、建设等相关部门组成综合验收组验收,对违规违约行为督促整改和处罚。
三是严格用地管理。严禁将工业用地变相用于房地产开发,工业用地改变用途的,先由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按招商引资合同价格收购土地使用权,再行市场配置;项目固定资产投入低于总投资额25%或开发建设用地面积不足应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1/3的,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经依法批准流转的工业用地,由当地政府协调相关部门追缴奖励和增值的土地价款、减免的行政规费和优惠税收;闲置土地,国土部门不得办理土地他项权抵押登记,金融机构不得贷款;闲置低效工业用地,依照合同规定追缴违约金后,鼓励退出流转,重新市场配置。
四是建立考核奖励机制。把开发区集约用地评价更新成果的排名,作为开发区年度考核考评和升级、扩区审核的主要指标;把土地利用绩效考核结果作为衡量一个地方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的主要指标,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考核,并与年度用地计划指标分配挂钩;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为省优和国家级优秀的,奖励一定数量的用地计划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