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刘天纵、通讯员张凌、王玲)好消息!自4月1日起,我省将下调进口货物增值税税率,进口货物原适用16%增值税税率的(矿石矿砂、机电产品等),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增值税税率的(饲料、农产品等),税率调整为9%。此次增值税下调,是继2018年5月1日我国进口环节原增值税税率从17%和11%调整为16%和10%之后的再次下调。
3月2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决定从4月1日起,下调进口货物增值税税率,涉及普通货物进口和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两个方面。业内人士表示,此举有利于节约企业成本,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促进消费,满足人民群众消费升级的需求。
我国对进口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征收标准与国内产品一致。值得一提的是,消费者通过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购买商品有优惠:在个人购买限值以内(单次5000元,年度限值2.6万元)关税税率为0%(免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相当于从跨境电商购买商品,增值税、消费税打七折)。
目前,我省共有从事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企业近40家,进口较多的商品主要是化妆品、红酒和婴幼儿配方奶粉,澳大利亚、日本、韩国和欧洲国家为主要进口国。前2个月,我省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交易额达1575万元,约占2018年全年交易额的20%,今年全年总交易额有望大幅增长。
武汉海关关税处负责人表示,增值税降税政策自4月1日起实施,以武汉关区2018年进口货值静态测算,今年将为进口企业减少征收增值税约27亿元;此次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增值税税率同步下调,在为消费者减负的同时,也有望大幅刺激进口产品消费。该负责人提醒,按现行规定,企业进口货物若提前申报通关,以货物实际到港时间计算增值税税率。即,在4月1日或之后到港,进口货物适用新的降低后的增值税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