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廖志慧)8月1日从省发改委获悉,省发改委(省能源局)印发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实施方案,提出到2020年完成国家下达的钢铁、煤炭、小火电等行业过剩产能压减任务,燃煤火电机组基本完成超低排放改造,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1.89亿吨标准煤以内,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6%。
该实施方案提出,严禁新增粗钢冶炼产能;钢铁、水泥、玻璃等产能过剩行业的新、改、扩建项目,必须实行等量或减量置换。建立违法违规钢铁项目有奖举报制度,加大查处力度,严防退出产能恢复生产,严厉打击取缔地条钢。
严格新建工业项目布局,不符合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的项目,一律不予核准或备案。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不再新建重化工及造纸行业项目,一公里外的石油化工和煤化工项目必须进园区,按照程序批复后实施。加快推进老工业区151家工业企业搬迁改造工作。
优化能源结构,严控新上煤电项目,全省市州城市建成区严禁新建除上大压小、热电联产外的燃煤电厂。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对达不到当年国家标准的煤电机组予以关停。及时关停拆除“僵尸机组”,两年以上不运行的机组不再安排优先发电量计划;三年以上仍不运行机组,动员企业主动申请关停并核销容量。鼓励小型供热机组尽早退出运行,加快推进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全省新建燃煤火电机组全部执行超低排放标准,到2020年,全省燃煤火电机组基本完成超低排放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