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目标:减负260亿元
湖北日报讯(记者杨然)7月9日,武汉市政府常务会原则通过《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培育壮大新动能的实施意见(送审稿)》。该《意见》从降低企业税费负担、用能用地成本、物流成本等7个方面着手,力争全年降低企业成本260.32亿元。
根据该《意见》,武汉将全面对接国家、省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增值税改革、企业所得税优惠、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取消和降低部分涉企收费,进一步降低企业税费负担;通过临时降低输配电价、清理商业综合体等非直抄用户电价加价等措施,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10%左右;探索工业用地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供应模式,降低企业用能用地成本;优化运输组织方式,降低公路收费、车船营运负担,降低企业物流成本;支持企业扩大直接融资规模,清理规范金融机构融资服务收费,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继续执行“五险一金”优惠政策,加大对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力度,降低企业用工成本;推进“三办”改革,清理规范中介服务和涉企保证金,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支持企业围绕智能化、绿色化进行技术改造挖潜,引导企业降本增效。
武汉市政府负责人表示,该《意见》实施后,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有助于提高企业竞争力,加快培育壮大新动能,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