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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谷高质量发展20条”含金量几何
2018
05/15
09:27




湖北日报讯 图为:国家存储器基地建设进入大提速阶段。

图为:武汉天马研发制造基地。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李墨 通讯员 张珊妮

高质量发展看产业;

构建高能级产业体系,打造高质量发展高地

第一条 打造“5+2”产业体系。实施“万千百工程”,提升光电子信息、生命健康、高端装备制造、环保节能、现代服务业五大主导产业竞争优势,加快推进国家存储器基地建设,大力发展集成电路和半导体显示、数字经济两大新兴产业,打造以“芯—屏—端—网”为核心的万亿级光电子信息产业集群,构建四个千亿级产业集群,培育一批百亿级龙头企业,形成适应新经济发展要求的现代产业体系。

第二条 加快布局前沿产业。着力发展5G通信、全光网络、空天地宽带互联等新一代通信领域,在芯片、量子信息、脑科学、分子育种、精准医疗、新能源等领域实现战略突破。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产业交叉创新和跨界融合,培育新一代人工智能、北斗+、VR/AR、网络安全、智能网联汽车、区块链等新业态。构建多元应用场景,建立新业态发展赋能机制。

第三条 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加快推进八大园区建设,突出特色发展,提升服务功能,强化承载能力。加快建设数字经济产业园、存储器配套产业园、医疗健康大数据产业园、文化科技产业园、军民融合产业园等专业园。加快“金谷”建设,形成以光谷金融谷为核心的“一谷多中心”金融产业发展新格局。实施“腾笼换鸟”,推动老旧园区改造和城市更新。加强与周边地区联动发展,做实做大光谷园外园,拓展产业发展空间。

高质量发展看创新;

构建高精尖创新体系,打造高质量发展引擎

第四条 建设高水平研发平台。规划建设“东湖科学城”,争取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落户,建设若干跨学科、跨领域的前沿科技创新平台。围绕新型存储、信息光电子、数字化设计与制造等领域,建设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一批国家级企业主体创新基地。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推动各类科技资源与创新平台面向社会开放共享。

第五条 构建光谷众创生态圈。深入推进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办好光谷青桐汇、东湖创客汇、楚才回家等双创活动,形成若干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加快推进“创谷”建设,打造一批双创亮点区块。推动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科院武汉分院等高校和科研院所建设创新创业平台,形成环高校众创圈。支持领军企业建设专业化众创空间,打造开放式创新创业平台,形成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格局。

第六条 培育瞪羚与独角兽企业。实施“未来科技创业计划”,每年遴选20家拥有前沿技术和颠覆式技术的创业企业给予重点支持。建设第三方瞪羚企业服务平台,提供专业化、集成化、个性化服务,推动瞪羚企业快速成长,到2020年瞪羚企业超过400家。加强独角兽企业培育和引进,定制支持措施,到2020年独角兽企业超过10家。

高质量发展看人才;

构建高素质人才体系,以人才引领高质量发展

第七条 构筑人才金字塔。加快推进“才谷”建设,深入实施“3551光谷人才计划”,打造汇聚天下英才的“天下谷”。瞄准科技前沿,重点引进国际知名科技奖项获得者、两院院士、发达国家院士等一批国际顶尖人才,加快建设院士专家工作站。围绕高新区产业链、创新链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大力引进一批产业领军人才、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壮大大学生人才、青年科创人才队伍。深化机构改革,培养和造就一支高层次党政人才队伍。

第八条 打造国际人才自由港。推动建立外籍人才服务“单一窗口”,推进外籍高端人才出入境与居留便利化。推行“高层次人才居住证”,实现非本地高端人才享受武汉市户籍居民同等待遇。鼓励科研人员在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之间双向流动,在离岗、兼职创新创业等方面给予支持,支持高校、科研院所聘请企业管理和技术人员参与教学科研工作。推动国际合作办学,支持全球研究机构、科技组织、智库等在光谷开展多种形式的人才交流合作。

第九条 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创新人才服务模式,搭建高层次人才服务平台,深入实施人才专员制度,用好光谷人才基金,引导社会机构参与,形成全方位、立体化的人才服务体系。完善国际学校、国际医院、国际社区等配套设施,营造与国际接轨的宜居生活环境。加快建设光谷长江青年城,鼓励大型企事业单位和产业园区建设人才公共租赁房。

高质量发展看制度;

构建高效率制度体系,激活高质量发展活力

第十条 提高供给体系质量。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深入实施“光谷制造2025”,实施技改工程和质量品牌提升行动。进一步降低能耗水平,提高绿色能源使用比例,实行更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推动大工业电价适用范围扩大至全区研发类机构、孵化器、互联网企业,扩大互联网干线直联点容量,推动通信网络提速降费,降低企业生产成本。优化土地供给,推动工业用地中增加产业研发用地类型,探索园区土地混合利用。优化财政资源配置,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用好引导基金,落实减税降费措施。

第十一条 创新成果转化机制。大力实施科技成果对接转化工程,深入开展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所有权混合所有制改革。支持产业技术研究院面向全球整合资源,探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新机制和新模式。深入开展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加快推进国家技术转移中部中心、国家专利审查协作湖北中心建设,建设光谷知识产权法庭。

第十二条 打造政务服务特区。深入推进“三办”改革,推动“放管服”改革再发力,打造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务服务涉内涉外、网上网下、审批与服务“三位一体化”建设。落实“多证合一、多证联办”登记制度,深入探索“五个一批”证照分离、“先建后验”等改革,最大力度“减多减繁、减时减负”。强化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完善监管机制。建设智慧光谷云平台升级版。

高质量发展看开放;

构建高水平开放体系,拓展高质量发展空间

第十三条 深化自贸区改革创新。扎实推进改革试点任务,扩大先行先试,建设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武汉片区2.0版,积极谋划内陆自由贸易港。深化投资贸易便利化制度改革,加快服务业对外开放步伐。加快发展跨境电商等贸易新业态,扩大服务贸易规模,创建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构建铁水公空多式联运体系。

第十四条 大力实施招商引资。瞄准主导产业链关键环节、薄弱环节,完善项目库,制定路线图,构建面向全球创新高地和沿海发达地区的国际化招商网络,重点引进国内外高端研发中心、知名企业和重大项目。优化招商引资服务,实施重大项目专班负责制、领导包保制、部门与园区联动协同制,形成信息搜集、前期洽谈、项目签约、开工建设、投产见效“一条龙”服务体系。

第十五条 鼓励企业“走出去”。支持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布局,建设对外投资服务中心,完善对外投资合作相关政策促进、服务保障、风险防控体系。支持企业建立海外营销网络、研发中心、孵化平台和生产基地,开展海外技术并购,建设境外科技园区。支持企业国际参展和海外游学,高水平举办光博会、生博会、华创会、中国游戏节、直播节等,打造国际交流合作平台。

高质量发展看生态;

构建高品质生态体系,提升高质量发展环境

第十六条 推动绿色低碳发展。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推进共抓长江大保护,落实“河湖长制”,实施碧水保卫战“清流行动”,常态化开展湖泊专项检查,推进“四水共治”,加强生态修复。深入推进低碳城区建设试点,完善产业发展负面清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光谷生物城、未来科技城垃圾分类试点。实施“大湖+”战略,建设主题功能区,打造天蓝水清地绿的花园城市。

第十七条 提升城市服务功能。加快推进光谷火车站、轨道交通等设施建设,提高水、电、气供应能力及稳定性,建设海绵城市,全面提升城市基础设施保障能力。高标准建设一批中小学,建设光谷国际医院、武汉市儿童医院江南分院,建设图书馆、文化馆和剧场“两馆一场”,完善大型商业、居住及配套设施,推动文化繁荣发展。创新社会治理体系,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形成工作合力,护航高质量发展

第十八条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东湖高新区党工委书记任组长,管委会主任任常务副组长,委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组织部、发改局、财政局、科创局、企服局、投促局、建设局、自贸创新局、规划局、社发局、教文体局、城管局、政务服务局、重点办和金融办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发改局,负责协调重大项目和重大工程,督促检查工作进展。各成员单位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

第十九条 加强系统设计。深入开展高质量发展研究,系统谋划东湖高新区高质量发展战略定位和任务措施,加快形成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标体系、政策体系、标准体系、统计体系、绩效评价体系和制度环境。建设光谷高质量发展智库,加强理论创新与决策研究咨询。

第二十条 加强监督考核。建立东湖高新区高质量发展工作考核制度,将各项指标纳入相关部门和园区年度考核指标体系。由区督查室每季度汇总通报高质量发展工作进展,由区绩效办对各责任单位进行考核,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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