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图为:葛店开发区南部科技新城中央商务区效果图
图为:鄂州市葛店经济开发区入口门户效果图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必须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把提高供给体系质量作为主攻方向,显著增强我国经济质量优势。
鄂州市委书记李兵在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会议上提出,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视察鄂州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加快打造湖北特色产业增长极,建设国际航空大都市,用新发展理念开创鄂州新局面。
近年来,鄂州市对标《中国制造2025》和湖北省《关于印发中国制造2025湖北行动纲要》,不断谋求大企业、大变革、大创新、大发展。这些新成就中,作为鄂州经济社会发展“排头兵”“桥头堡”的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葛店开发区”),功不可没!一批大项目纷至沓来,一批大项目加速建设,全区施工如火如荼,正实现从工业园区向产城整合、从招商引资到选商选资的转变。
在新兴产业培育上立标杆
站在新的起点,葛店开发区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的力度。
今年4月,鄂州市委书记李兵在市委常委会上提出,葛店开发区要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综合配套改革、主导产业发展等既有成绩基础上,全力打造创新发展示范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武鄂协同发展先行区,明确发展路径,大胆改革创新,以科技创新为转换动能的突破口,在新兴产业培育上立标杆。
7月,市长王立在开发区调研时提出,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核心是产业,要解决做什么、为什么、怎么做的问题。加强统筹观念,科学布局产业,形成区域间相互促进,优势互补的机制,不断增添发展新动能。
新发展理念、特色产业增长极、科技创新转换新动能、科学合理布局重点产业……在充分研究国家产业政策、现实基础和潜在优势后,葛店开发区管委会经反复讨论研究决定,锁定实业,发力高端,聚焦实体经济促进转型升级。
未来一段时间,葛店开发区将重点推进六大新兴产业战略,不仅能减少与周边地区平行竞争带来的过度开发和资源浪费,而且能有效实现经济质量与效益的“双提升”、产业转型与发展方式转变的“双突破”。这与十九大提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理念高度契合。
把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
“民无恒产,则无恒心。实体经济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一切财富的源泉。”市委常委、葛店开发区党工委书记胡澜表示,开发区要健康发展,必须靠实体经济。
发展实体经济,是开发区补齐短板的迫切需要。目前,开发区缺少带动上下游产业、带动城市功能布局、留住常住人口、带动地方经济同步发展的龙头企业。所以,要集中财力、人力、物力引进大企业,办好大企业,为大企业服务。
发展实体经济,是开发区转型升级、培育增长新动能的迫切需要。当前,葛店开发区产品附加值不高、产业聚集度不高,要实现经济持续增长,就必须尽快实现增长模式从传统的数量扩张转到质量提升,从要素驱动转到创新驱动。
但是,发展实体经济并非盲目摊大饼,而要顺应发展形势和产业政策,在“新”字上做文章——发展以市场需求为根本导向,以技术创新、应用创新、模式创新为内核并相互融合的新型经济形态。
10月,葛店开发区出台的《关于大力推进规模以上制造业招商及落地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要重点引进能够支撑开发区发展的“四梁八柱”企业,特别是要推动并扶持单项投资过10亿元的新一代光电信息技术、智能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电子商务及生物科技等六大产业项目的招商与落地。
抢抓发展实业历史性机遇
推进规模以上制造业招商,是充分考虑到开发区自身的资源禀赋,经科学讨论后形成的决策。
葛店开发区管委会认为,尽管该区进入到转型升级的关键期,发展的任务艰巨,但同时也面临发展实体经济千载难逢的历史性机遇。
一是有战略支持。中央关于“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开放开发的战略规划、中部崛起第二个十年战略规划的颁布实施,以及省委关于“两圈两带一群”“一主两副多极”等省级战略的深入推进,是葛店开发区新一轮发展的机遇。更为重要的是,湖北国际物流中心枢纽机场落户鄂州,将极大提升开发区在内陆开发格局中的战略地位,开发区可在更大范围和更高层次上整合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成为强力支持开发区转型升级、跨越发展的战略平台。
二是有区位优势。葛店开发区拥有得天独厚的地理条件,与武汉地相连、路相通、人相融,是鄂州对接武汉的桥头堡。随着武汉国家中心城市和鄂州航空都市区的获批,以及武汉地铁11号线延伸到葛店,开发区的区位优势充分彰显,竞争力大幅提升。
三是有现实基础。经近年来全力推进,制约葛店开发区发展的水、电、路、气等瓶颈已大大缓解,项目承载能力得到提高,为新一轮大发展奠定了基础。招商引资进入收获期,大批大项目开工并陆续建成投产,大项目的支撑和拉动效应显现。
四是有科技支撑。近年来,葛店开发区依托武汉优势创新资源,围绕“政-产-学-研-用”,充分激发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的潜力,与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高校院所全面对接,实现优势互补。目前,开发区与武汉大学合作的真福医药、互信互通信息技术等项目已入驻;与华中科技大学合作的五轴联动激光装备项目、钢轨激光强韧化项目、机器人产业园、OLED新材料项目、智能制造产业园、精华减速机制造项目已落户;与中国地质大学合作的中地水石环保科技等项目已落户。
转型升级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产业转型升级,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
产业转型升级,必须铁拳去产能。今年以来,葛店开发区以大环保的高压态势促进现有企业实现“三个转变”,即通过高门槛环保政策,促进现有低层次企业升级换代,提升档次;促进僵尸企业腾笼换鸟,盘活存量土地;促进高污染、高能耗企业关闭停产,确保蓝天白云绿地不受污染。
产业转型升级,必须拓展产业链。葛店开发区在升级传统医药行业的基础上,以中药和天然药物开发和生产为特色,以新剂型、生物技术药物研发为战略方向的完整产业格局。同时,还先后成立了李时珍药物研究院、中有药业药物研究院等六大研究院,为区内产业优化升级,提供智力支撑。
产业转型升级,必须实现“制造”向“智造”的转变。葛店开发区支持企业生产装备智能化升级、工艺流程改造和基础数据共享,鼓励企业加速“硬制造”与“软服务”的深度融合,引导和支持制造业延伸产业链条,加强产业链协作。
做大扶强助力企业争做行业冠军
为政之道,贵在落实。
在党的十九大精神指引下,实体经济已成为葛店开发区发展的着力点和主战场。开发区积极引进行业标杆龙头企业落户,做实做强发展前景好的现有实体企业,逐步改变区内企业小而散、竞争力不强的局面,一批行业引领冠军初见雏形,大力发展实体经济的强大气场正在集聚。
投资12亿元的南都新能源项目,储能电池技术行业领先;投资20亿元的虹润新能源材料项目,是国内最大磷酸铁正极材料生产基地;投资50亿元的容百锂电材料项目,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投资50亿元打造国内唯一的半导体碳化硅晶体及芯片生产基地,填补了国内光电子信息领域的诸多核心技术和产业链的空白。
湖北华威科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产品RFID封装装备技术处于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水平。湖北互信互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专注于智慧城市整体解决方案、视频大数据深度挖掘及北斗导航关键技术应用,科技实力位居行业前三。
湖北尚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专业从事有机发光材料研发生产,所制备的OLED器件效率处于世界前列。
葛店人福药业有限公司的黄体酮原料药,年产量全国第二。米非司酮片(10mg、25mg)、米非司酮胶囊、米索前列醇片等系列产品,连续三年产量排名全国第一。
武汉爱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是“注射用七叶皂苷钠”产品的原研企业,是此产品国家标准的提供者,在该领域具有绝对性的技术优势。
投资50亿元的武汉万吨-华中冷链港项目,建成后将成为全国最大的“互联网+冷链”综合冷链物流港,助力中部电子商务中心发展。
惟改革者进,惟创新者强,惟改革创新者胜。
葛店开发区正以“十年磨一剑”的精神,精心推进实体经济落地和发展,势必在新一轮发展中抢占先机,赢得未来。
“只要我们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保持坚定的战略定力,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同心同德、勇往直前,我们就一定能够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在复杂环境下实现转型升级、换道超越。”胡澜对葛店开发区的前景充满信心。
葛店开发区关于大力推进规模以上制造业招商及落地发展的若干意见
制造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是葛店开发区赖以生存并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支柱产业。为更好贯彻落实湖北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推动开发区产业转型升级实现跨越发展,根据《中国制造2025》和湖北省《关于印发中国制造2025湖北行动纲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意见。
第一条 重点支持范围。着力推动并扶持单项投资过10亿元的新一代光电信息技术、智能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生物科技及新能源汽车等产业项目的招商与落地发展。
第二条 提供完善生产要素。
1.对符合本《意见》第一条规定且投资强度达到或超过国家级开发区规定标准的企业,在土地使用政策上给予超强度投资奖。
2.对列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的产业项目停止供应土地。
3.提供完善的项目用地“七通一平”(给水、排水、通电、通路、通讯、通暖气、通天然气和平整土地),水、电、路、通信、燃气管道线接至企业红线范围(不包括企业供电专线)。
4.对用电量超过一定规模的企业,积极申请实行直供电价格优惠。
第三条 投资50亿元以上且符合本《意见》第一条范围的重点制造业项目,按照“准入优先、落地落业、长久发展、互利双赢”的原则,一企一策给予支持;在企业服务、行政审批、项目申报、市场开拓等方面按企业需求实行直通车服务。
第四条 推动先进制造业与优势传统产业进行技术改造。年纳税5000万元及以上企业进行扩产增效、技术改造的,按照其改造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1%比例给予一次性补贴,单个项目补贴总额不超过300万元;纳税额3000万元至5000万元企业进行扩产增效、技术改造的,按照其改造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0.5%比例给予一次性补贴,单个项目补贴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第五条 鼓励大型先进制造业企业运用市场化手段,兼并重组开发区内落后产能及僵尸企业,盘活存量资产。对符合《中国制造2025》及本《意见》且固定资产投资额超过10亿元以上的企业,按合同实际到账金额的2%予以盘活,实施主体企业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第六条 支持年销售收入超过50亿元的企业在开发区设立研发机构。
1.对销售收入超过50亿元的制造业企业,视企业规模大小及需要,可按科教用地给企业配套供给30亩以上100亩以下的研发及高端科技人才公寓用地。
2.对设立的研发机构,企业销售收入较上年增长10%以上,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超过4%以上的部分,每年按实际支出的20%给予补贴,研发费用的确定由税务机关依法核定,以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数为准,每个企业当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3.对经国家级、省级主管部门认定的研发平台,分别给予2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并对有显著成效的研发平台持续给予资金支持。
第七条 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对年上缴税收100万元以上企业的创新活动给予以下支持:
1.对科技含量高、已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产品登记备案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和2万元奖励。
2.企业新申请专利并获得国家审批受理、授权的,分别给予以下奖励:申请2项(含)以上发明专利、10项(含)以上实用新型专利或20项(含)以上外观专利,并获受理的,给予申请费用50%的资助;国内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奖励1万元,实用新型专利5项(含)以上每件奖励1200元,外观专利10项(含)以上每件奖励600元;美日欧专利局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奖励10万元;其他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奖励2万元。
3.主持制定国际、国家、行业、地方产品技术标准并成为标准制(修)订第一起草单位的,分别给予企业经营团队不超过5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
4.成为国际、国家、行业、地方产品技术标准主要(前三名)起草单位之一的,分别给予企业经营团队不超过30万元、15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
5.对获得国家《中国制造2025》重大试点示范企业(项目)且未获得国家资金支持的,一次性给予企业(项目)100万元奖励。
第八条 拓展企业融资渠道。设立100亿元推动光电信息产业等制造业发展专项基金。加强与国内各专项基金联系,充分利用基金(资本)优势招商选资,促进开发区内制造业发展。加强开发区科技专项基金投资针对性,重点支持符合开发区产业规划的科技型制造业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
第九条 支持企业上市融资。开发区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在主板上市,配套给予一次性200万元奖励;在中小板、创业板上市的科技型企业,配套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
对新来投资并将总部设在本开发区的上市企业,享受在本开发区首次上市企业同等政策。
第十条 严格执行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国家现有的增值税、所得税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年纳税1000万元以上的制造业企业,给予财政间歇资金支持。
第十一条 营造宽松营商环境。在落实负面清单管理的基础上,按照“法无禁止皆可入”的原则,鼓励制造业创新融合发展。优化投资项目“一站式”集中审批服务,对先进制造业项目的特殊情况,可实行容缺受理、先批后审、跟踪服务,提升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能。
第十二条 符合本《意见》第一条、第三条、第五条、第六条企业,落实人才奖励政策。
1.对在开发区内缴纳社保的企业高管及中级职称以上技术人才,在人才公寓、子女就学、社保就医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
2.除市政府有关人才政策外,开发区将依据个人贡献大小及相关条件,提供蓝领公寓、白领公寓、定向型商品房及公共出租房为来开发区创业的“新葛店人”提供优惠居住、落户条件。同时通过建设国际社区,为来葛店创业、创新的外国专家和学者提供适合本民族居住、生活的各项条件。
3.对在开发区创业的高收入科技人才,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存留部分,给予“三免两减半”优惠待遇。
第十三条 加快发展智能装备和产品。着力提高智能制造领域的自主研发、设计、先进制造、标准制定和系统集成能力,为制造业智能化转型提供有效支撑。对在开发区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研发生产的国内首台(套)装备或代替国外进口的重大装备,并纳入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范围内的,按照首台(套)装备投入资金5%给予一次性资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第十四条 支持制造业企业扩大出口。鼓励开发区内企业积极开拓国外市场,扩大外贸出口,对开发区内企业当年出口实绩超过1000万美元且同比增长超过10%的制造业企业,增长的部分按照3%的比例给予一次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第十五条 加速制造业智能化升级。积极推进“互联网+”,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敏捷制造为方向,加快推广云计算、物联网、智能机器人、增材制造(3D打印)等技术在生产过程中的应用,推进生产装备智能化升级、工艺流程改造和基础数据共享。对获得国家级、省级认定的数字化车间及智能工厂,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10万元奖励。
第十六条 推动单个制造业向产业链条(产业集群)发展。加速“硬制造”与“软服务”的深度融合,引导和支持制造业延伸产业链条,单个制造业向上下游链条延伸并形成规模以上企业的,享受本《意见》中的优惠政策;鼓励单个企业形成整体规模效应,单个园区内企业集群销售收入达到100亿元的园区,享受本《意见》优惠政策;支持企业向链条外的跨行业发展,达到规模以上企业水平的,享受本《意见》优惠政策。
第十七条 提升制造业网络化协同制造水平。鼓励制造业骨干企业加强产业链协作,发展基于互联网的众包设计研发、网络化协同制造等新模式。支持行业龙头企业与互联网企业合作搭建专业云平台,提升服务企业能力,加快多元化制造资源的有效协同。
第十八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葛店开发区内注册、纳税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或企业单位。项目补助及奖励资金申报程序及认定办法另行制定。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3年。湖北省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已颁布的政策与本办法有冲突的,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由葛店开发区经济发展局负责解释。实施过程中,与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规定冲突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