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十堰市政府采纳审计建议出台《关于市级财政进一步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进一步整合重大产业基金、创投引导基金等十类财政资金,撬动社会资本投入,开启政企银共建共享新路径,助力实体经济发展。
去年以来,十堰市审计局在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重大产业发展基金专项审计、稳增长重大政策跟踪审计和“放管服”、“营改增”、中小企业融资等专项审计调查中,将促进和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发展作为审计关注的重点,先后对秦巴山区重大产业基金、创投引导基金、中小企业担保基金、市级中小企业应急周转资金、县域经济发展调度资金、中小实体经济发展资金等多项涉企资金进行了审计调查,发现银企合作优惠利率政策未落实到位、资金分配零散、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门槛高、涉企成本高等问题。该局先后向市委、市政府上报5期审计情况专报,提出了集中资金扶持重大产业、重点企业和重要项目,加强担保行业业务规范、降低企业成本、加大“放管服”政策落实力度等审计建议。市领导先后10余次批示审计报告和审计专报,要求相关部门根据审计建议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本次市政府出台《意见》,从四个方面明确了“十类财政资金”投入或引导金融资金路径。
一是围绕打造新经济增长极大力支持新能源企业产业发展,市级财政筹措3亿元重大产业发展基金,设立30亿元新能源汽车产业基金,重点支持新能源汽车整车生产龙头企业及其相关产业链零部件生产企业,力争将新能源汽车产业培育成为全市工业经济新的增长点。
二是围绕鼓励企业技术创新积极支持企业转型升级和扩能增效,筹措资金4亿元,以基金方式支持以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为核心的新经济加快成长;筹措资金8000万元设立市级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专项用于支持重点项目研发投入及地方企业加快设备更新改造、智能化改造和技术升级改造等帖息、奖补政策兑现;筹集市级重大产业基金1亿元,通过委托银行放款等方式支持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发展。
三是围绕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壮大地方担保机构担保实力,修订完善了《市级中小企业应急周转资金管理办法》,将中小企业应急周转资金规模扩大到5亿元;增加政银“助保贷”平台资金规模;安排5000万与金融部门合作,全市推广农商银行“创业担保贷款风险自担模式”。
四是促进市级重大产业项目落地投产和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提出统筹政府投资基金2亿元,对招商引资及本地战略新兴产业,通过实施阶段性参股、短期融资和帖息奖补等方式重点支持;安排3.8亿元调度资金,以委托银行放款或抵押形式支持城区有潜力、有市场、有效益、税收贡献大且转型升级投入多的工业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