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设省级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确定首批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共14个。
其中,区域示范基地7个,为武汉市江岸区、武汉市硚口区、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宜昌市西陵区、荆州市荆州区、荆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校院所示范基地5个,为武汉科技大学、湖北工业大学、湖北理工大学、武汉生物工程学院、襄阳职业技术学院;企业示范基地2个,为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武汉爱帝集团有限公司。
意见提出,力争用3年时间,统筹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和政策链,推动双创服务模式创新,培育具有湖北特色的双创文化,建设一批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带动全省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
示范基地将在六个方面推进改革。一是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在省属高校探索实行科技成果转化备案制,建立“谁创新、谁受益、谁转化、谁负责”的创新激励机制;二是加强协同创新和开放共享,推动示范基地内各创新主体打破壁垒开展深度合作;三是促进创业创新人才流动,开展外国人才永久居留及出入境便利服务试点,建设海外人才离岸创业基地;四是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五是营造公平开放的市场环境;六是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通过市场机制引导社会资金和金融资本支持示范基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