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晚间,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宣布,与湖北省咸宁市嘉鱼县人民政府签署《关于整体合作开发建设经营湖北省咸宁市嘉鱼县约定区域的合作备忘录》,作为该地方政府战略合作伙伴,共同开发建设约定区域。
公告显示,华夏幸福于6月29日公司董事会会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整体合作开发建设经营湖北省咸宁市嘉鱼县约定区域的合作备忘录>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授权总裁带领业务团队组成项目组,在遵循备忘录约定的原则和内容基础上,参与嘉鱼县约定区域产业新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招标,提交投标文件。
嘉鱼县人民政府则在备忘录签订后六个月内启动PPP项目采购流程,确定中标人。若华夏幸福中标,则根据项目采购结果在遵循合作备忘录约定的原则和内容基础上经华夏幸福有权机构审议批准签署正式合作协议,但最终能否中标存在不确定性。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两者协议开发的区域占地面积约为40.8平方公里,北至江夏区、东至江夏区、西至长江、南至潘家湾镇刘家门村。
未来拟由华夏幸福按照工业园区建设和新型城镇化的总体要求,采取“政府主导、企业运作、合作共赢”的市场化运作方式,为政府的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建设提供一揽子的规划、建设、运营综合解决方案,共同打造“产业高度聚集、城市功能完善、生态环境优美”的产业新城。
而嘉鱼县人民政府承诺将合作区域内所新产生的收入的地方留成部分,按国家规定缴纳至地方财政后,按照约定比例留存,剩余部分全部作为偿还乙方投资成本及支付投资回报的资金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