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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五个最优环境 服务“五个湖北”建设(组图)
2013
04/03
15:34

国税干部深入企业宣传税收政策

国税干部进车间察税情

国税干部深入磷矿企业调查走访

省国税局把今年确定为“发展环境优化年”,出台了《优化环境、助推跨越、服务“五个湖北”建设若干意见》(简称《50条意见》),提出打造最优法治环境、最优政策环境、最优管理环境、最优服务环境、最优落实环境。

4月1日,省国税局召开优化环境、助推跨越、服务“五个湖北”建设若干意见新闻通报会,会上省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勇对制定《50条意见》的有关情况向省直有关部门、新闻媒体进行了通报。

以服务跨越式发展为第一要务

问:《50条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刘勇:长期以来,省国税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服务发展为己任,把国税工作置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去定位和谋划,自觉担当税收在惠民生、促和谐中的重要使命,自觉主动地服从和服务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为保增长、调结构、转方式提供了可靠的财力保障和有效的政策支持。

2012年全省国税收入完成1508.2亿元,同比增长14.4%,增收189.7亿元,税收总量首次突破1500亿元,在中部六省排名第一。同时,认真落实结构性减税等惠及民生的各项税收政策,全年办理各项减免退税120余亿元,办理出口退(免)税117.3亿元,发挥了税收在促进发展、调整结构、改善民生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大力实施提速减负工程,深入推进窗口建设,在省委组织的“万人评窗口”活动中,省国税局位列省直37个行政服务“窗口”单位的榜首;在2012年行风评议中,省国税局在8家接受评议的省直部门中获得总分第一名,荣获“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优秀单位”称号。

通过做好这些工作,从微观层面上减轻了纳税人负担,支持了企业发展,从宏观层面上为促进经济发展、推动社会进步、服务改善民生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实践证明,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国税部门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的重大政治任务和根本指导思想。只有始终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做工作,国税事业才能真正有所作为,实现新的发展。

湖北省第十次党代会提出,加快推进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努力建设富强、创新、法治、文明、幸福“五个湖北”。这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重大举措,是中央“五位一体”总布局的湖北实践。社会主义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于民。作为国税部门,服务“五个湖北”建设责无旁贷,必须积极响应,解放思想,勇于担当,主动作为。

为此,根据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和省委关于“五个湖北”建设的实施意见,省国税局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服务“五个湖北”建设,促进全省跨越式发展为着眼点,以新一轮“学创”活动和“三抓一促”工作为着力点,以开展“发展环境优化年”活动为落脚点,制定了优化环境、助推跨越、服务“五个湖北”建设的50条意见。

以打造全国最优办税环境为第一追求

问:“五个湖北”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如何找准税收服务“五个湖北”建设的着力点,制定《50条意见》,遵循的原则是什么?具体内容是由哪几部分组成的?

刘勇:近年来,我们通过积极参与省委统一部署的“迎创”、“三抓一促”和“三万”活动,强力推进治庸问责工作,全面开展行风评议,全省国税系统干部队伍的精神面貌、工作作风、办事效率明显改善,干事、谋事、求发展的热情高涨,特别是在转变作风、改进服务、优化环境等工作实践中作了大量有益探索,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形成了许多值得继承和发扬的好传统、好作风、好做法,这是我们制定《50条意见》的坚实基础。

在制定《50条意见》的过程中,我们坚持从实际出发,紧密结合省情、税情,本着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又体现“五个湖北”建设的要求;既符合新一轮“学创”活动和“三抓一促”工作部署,又紧密结合国税工作实际的原则,力求《50条意见》达到宏观与微观、指导性和针对性、继承性和创新性相统一。

同时,我们明确总体目标:通过制定并实施《50条意见》,大力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法治环境、公开透明的税收政策环境、规范有序的税收管理环境、文明高效的纳税服务环境,切实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广大纳税人的根本利益,让所有市场主体高高兴兴投资、放心大胆发展、明明白白纳税,达到发展环境明显优化,部门形象明显提升,打造全国最优办税环境的目标。

《50条意见》主要由五个方面内容组成,就是要努力打造“五个最优环境”: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打造最优法治环境;认真落实税收政策,打造最优政策环境;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打造最优管理环境;进一步实施提速减负工程,打造最优服务环境;切实加强作风建设,打造最优落实环境。

其中,法治环境是根本,政策环境是核心,管理环境是支撑,服务环境是关键,落实环境是保障。五个方面紧密联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以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为第一担当

问:发展环境是一个地区思想解放程度、市场发育程度和政府执政水平的综合体现。经济发展和企业成长离不开法治保障,此次出台《50条意见》,如何为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提供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保障?

刘勇:纳税人是市场经济的主体,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也是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贡献者。纳税人权益无小事,我们牢固树立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理念,以保护纳税人权益为第一担当,切实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由于长期受传统思想的影响,少数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思想观念还没有从监督管理向服务管理转变,制度性侵权问题仍然存在,个性侵权问题时有发生,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纳税人税法遵从度的提高。

针对这一问题,《50条意见》提出,要“完善执法过程中有关告知、回避、调查取证、听证、说明理由等程序制度,保障纳税人在办税过程中的各项法定权利”,“坚持公平、公正、文明执法。严禁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滥用税收检查权、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权,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认真开展税收执法监督检查,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严格落实问责制度”。

“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增强税收执法服务透明度,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规范税务稽查,建立以规范化选案、标准化查案、质证式审理、开放式定案、管查互动、执法规范为主要特点,标准统一的阳光稽查运行机制”,“建立纳税人维权机制,引导纳税人合理、合法诉求,做好税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等工作,依法解决税收争议”。

这些规定充分表明了我们始终把尊重和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作为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法定义务,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各市场主体一律实行平等的权益保护和维权服务,着力营造公平、公正、和谐的税收环境,努力形成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和谐社会的良好氛围,促进社会公平与正义。

同时,我们对各市场主体提供更加公平公正的法治保障。坚持依法行政,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是促进市场主体公平、有序竞争的必要条件,也是“法治湖北”建设的重要内容。《50条意见》提出,要“认真落实《湖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

逐步规范税务行政审批、核定征收等其他重要领域的行政裁量权,减少执法随意性”。“在全省范围内大力推行网络发票,建立网络发票实时开具、数据存储、分析比对与方便查询的工作机制,打击虚假发票,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这些都表明了我们建立公平公正的税收法治环境的信心和决心。

以纳税人满意度为第一标准

问:持续优化纳税服务是国税部门常抓不懈的一项工作,也取得了不少成绩,为社会各界关注,深受广大纳税人称道。这方面,《50条意见》有何新的亮点?

刘勇:多年来,我们始终以纳税人合理需求为导向,以纳税人满意度为衡量服务质量的第一标准,持续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做到纳税服务需求及时响应、纳税人负担明显减轻、纳税人权益得到有效保障、纳税人满意度持续提升,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在优化纳税服务方面,《50条意见》进一步贯彻了提速减负工程的要求和内涵,彰显了四个亮点:

一是减负。《50条意见》提出,要“统筹检查事项,规范检查行为,在同一年度内,对同一纳税人的纳税评估、税收检查和税务稽查不超过一次,坚决避免多头进户、重复检查和税收管理员随意进户的现象,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

要“减轻小规模纳税人办税负担。经主管国税机关核定,全省小规模纳税企业(营改增纳税企业除外)实行按季申报纳税的方式”。要“落实零收费政策。纳税人申请办理税务登记、涉税审批,参加涉税业务培训,领取发票及涉税资料,一律实行零收费”。“推行免填单服务,全面应用免填单服务系统,落实86个工作事项免填单工作制度,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

二是提速。《50条意见》强调,要“精简涉税审批事项,实施‘7个工作日审结’制度。认真落实“四减五制三集中”要求,将原有的53项备案事项全部明确为即办事项,将原有59项审批事项简并为29项,81%的涉税事项实行即时办理,将21项审批权限下放到县市区局,在县区局成立集中审批办公室,实行7个工作日审批制度,提高审批效率”。

要“推行‘涉税服务卡’,及时提供便捷服务”。要“加快出口退税进度。符合条件的生产企业可凭合同、销售账申请退税;A类出口退税企业可凭出口报关单电子信息申报退税,B类出口退税企业可凭纸质单证申报退税”。

三是创新。《50条意见》提出,要“创新税收社会化管理。积极推动各地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综合治税工作机制。搭建第三方综合信息平台,建立涉税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对涉税中介机构的培训和指导,提高涉税中介服务能力。

建立税收服务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其服务作用”。要“在全省范围内大力推行网络发票,建立网络发票实时开具、数据存储、分析比对与方便查询的工作机制,打击虚假发票,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同时,创新服务方式和手段。《50条意见》提出,要“推进网上办税服务厅建设,完善网上办税服务厅纳税咨询、办税服务、取表填单和资料取阅4个功能区的自助办税功能,将其打造成集12366热线、网站、短信、视频服务、综合监管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

要“提高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运行质量,提高热线接通率、处理及时率和答复准确率”。要“分级分类建立QQ税企互动群和官方微博,实行政策直达和征纳互动,运用信息化手段,及时为纳税人释疑解惑”。

四是优化。《50条意见》提出,要“健全完善省、市、县三级纳税服务机构,明确落实服务职责,再造优化服务流程,加强服务技能培训,提升服务水平,满足服务需求”。“加强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严格执行新修订的《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涉税事项操作规程》,为纳税人提供统一规范、便捷高效的办税服务和温馨舒适、愉悦实用的办税环境”。

“推行更具针对性的个性化服务。采取预约服务、延时服务、流动服务车等形式,为大中小型企业和偏远地区纳税人以及节假日、八小时之外有涉税需求的纳税人提供个性化服务”。

“以12366热线、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新闻媒体为平台,做好日常税法宣传和辅导,增强全社会依法诚信纳税意识”,“推进纳税人学校实体化建设。以纳税人学校为载体,为纳税人免费提供税收政策、操作实务等咨询辅导和宣传培训”。

以“为国聚财、为民收税”为神圣使命

问: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杠杆,税收在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促和谐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这方面,《50条意见》有何新的举措?

刘勇:作为国税部门,我们始终牢记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神圣使命,充分发挥筹集财政收入、调控经济和调节分配的税收职能作用,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建设“五个湖北”做出积极贡献。

实践中,税收在推动科学发展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发挥重要作用,在发展社会事业和改善民生中履行重要职责,在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中肩负重要使命。为了充分发挥筹集财政收入职能,我们依法组织税收收入,保持税收收入持续正增长,为各级政府履行职能提供财力保障。就此,《50条意见》强调“坚持依法征税。严格落实组织收入原则,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提高收入质量”。

为了更好地发挥调控经济、调节分配的职能作用,我们认真落实结构性减税等各项政策措施,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服务社会主义文化大繁荣大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发挥重要引导作用。

对此,《50条意见》提出,“继续落实好“营改增”试点政策,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不折不扣地落实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支持实体经济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促进产业转型升级;认真落实促进科技进步的税收政策,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落实扶持文化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助力文化企业发展壮大;继续落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促进再就业的税收政策,保障和改善民生;用足用活出口退税政策,促进对外贸易稳定发展”,“围绕‘五个湖北’建设,加强税收经济重大问题的前瞻性研究,提出有利于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合理化建议,为各级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同时,《50条意见》强调,要“开展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的督查落实。健全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跟踪问效和持续改进机制,开展结构性减税政策落实情况专项督查,跟踪问效,促进落实”。

表明我们要通过发挥税收政策的调控和导向功能,最大程度地释放政策效应,使税收政策环境成为经济发展环境中最公平、最透明的组成部分,增强税收政策环境对市场主体的吸引力和聚集力,助力市场主体健康快速发展。

以过硬的作风凝聚正能量

问:去年省国税局在8家接受政风行风民主评议的省直部门中脱颖而出,摘得总分第一名,荣获“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优秀单位”称号。同时,在省委组织的“万人评窗口”活动中,得分在省直37个行政服务“窗口”单位中居首位。今年出台的《50条意见》又提出“打造最优落实环境”,怎样才能做到“最优”?

刘勇:加强作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只有更好没有最好。我们将把优化发展环境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作为一项永不竣工的工程,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50条意见》提出,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深入开展‘学创’和‘三抓一促’活动,认真落实‘三短一简一俭’要求,转作风、改会风、正行风、树新风。通过开展‘思想大解放、环境大改善、促进大发展’讨论,动员全省国税干部职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上来,竞进提质,奋发进取。

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三亮、三比、三评’活动,即‘亮标准、亮身份、亮承诺,比技能、比作风、比业绩,群众评议、党员互评、领导点评’,强化广大干部的服务意识,改进服务作风,提高服务水平。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坚决纠正、严肃查处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大力开展行风评议‘回头看’,树立国税部门良好的社会形象。深入推进国税文化建设,凝聚正能量,提振精气神,激发全省国税干部服务‘五个湖北’建设的工作热情”。

为确保《50条意见》落实到位,我们在工作定位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工作态势上主动作为、积极作为,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的责任意识,提高勇于担当的执行能力,把工作重心转向狠抓落实上来,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状态,埋头苦干,真抓实干,以良好作风、强有力措施,确保《50条意见》落实到位。

我们要将落实《50条意见》与“学创”、“三抓一促”活动、创先争优活动和行风评议“回头看”有机结合起来,做好统筹文章,实现各项工作协调推进。我们从省局做起,要求全省各级国税局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当好表率,做到有章必遵、有规必守,确保《50条意见》落实不走样、执行不变通。建立健全督查、问责、追究的督导制度,加强督导检查,确保《50条意见》的各项量化规定、刚性要求都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做到作风真转变、环境真优化、工作真落实、形象真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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