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切换
开发区
湖北黄梅经济开发区
编号:PKD-2040
  • 省级
    园区级别
  • 经开区
    园区类型
  • 土地,厂房,仓库,楼宇
    园区载体
  • 八通一平
    基础设施
  • 规划面积 22.2平方公里
  • 建成时间 1992/8/6
  • 招商载体
    土地,厂房,仓库,楼宇
  • 产业集群
    装备制造,现代服务
  • 园区地址 湖北-黄冈市-黄梅经济开发区大胜关山工业园发展大道8号
招商热线
010-8461 1891
在线预约
成本信息 如需了解更多园区信息,您可致电或在线咨询
基础设施

土地平整

道路

给水

排水

排污

天然气

供电

宽带

通讯

园区介绍

湖北省黄梅经济开发区是1992年10月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省级开发区,开发区位于鄂赣皖三省交界处,毗邻江西省九江市,105国道、沪蓉、武黄高速交织成网,京九、合九铁路在此交汇接轨,水路临江达海,空运毗邻九江机场,区位优势十分明显,交通快捷便利。

开发区现辖有大胜关山工业园和小池临港产业园。其中大胜关山工业园是黄梅经济开发区“一区二园”中蕞重大的组成部分,园区总体规划由省规划设计院设计,于2003年底开工建设,一期规划面积13.6平方公里;二期规划面积9.6平方公里。我们始终坚持“规划引领、基础先行;产业特色、招安并举;部门配合、多元投入”的原则,全方位、多层面、开创性地建设园区。建园以来,累计投入建设近6.5亿元,建成一座日供水5万吨的自来水厂、1个110KV的变电站,建成“四纵六横”的公路网格局,硬化道路近18500米,此外,电视、电话、网络、天然气、公汽等相关配套设施一应俱全。截至目前,开发区已引资入园项目达72家,其中已投产62家,在建7家,签约待建3家;投资过亿元企业17家,投资5000万元以上企业24家,其中上市公司3家,外资企业1家;提供劳动就业岗位12000余个。

今后,我们将牢固树立工业是立县之本、强县之基、富民只要的发展理念,不断强化大局意识、创新意识、环保意识和服务意识,大力实施“工业强区、商贸活区、民营富区、科技兴区、依法治区”的发展战略,继续以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为重点,调整园区产业结构,提高经济运行质效,优化投资服务环境,加快园区建设步伐,进一步促进园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以昂扬的斗志、饱满的热情、务实求真的态度、开拓进取的精神风貌,谱写黄梅经济社会发展的锦绣篇章。

黄梅县鼓励客商投资的若干规定

第 一章 总 则

第 一条 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加快建设产业黄梅进程,鼓励更多客商在我县投资兴业,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客商,系指来自县内外的投资者。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首期固定资产投资(一下简称“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1000万元以上的农业、商贸、文化旅游项目,3000万元以上的物流和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

鼓励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新办工业项目落户县大胜关山工业园,并对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实行“以项目议政策”,给予更多优惠。

对工业园外投资1亿元以上的工业项目,县政府按照“以项目议政策”,给予优惠。

第二章 投资产业向导

第四条 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和允许的项目以及符合环境保护政策的项目。

第三章 税 收

第五条 享受税收优惠的项目必须是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类和允许类的工业项目。对入园工业项目、园区外投资1亿元以上的工业项目,在税收方面给予优惠。

在县大胜关山工业园新办工业企业,新增增值税额三年内地方留成的50%将还给企业;企业新增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实行先征后奖,前三年全奖,后两年奖50%。

对县大胜关山工业园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园区外投资1亿元以上的工业项目,实行“以项目议政策”。

第六条 对来我县注册经营的总部型经济的贸易企业,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年纳税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其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由财政按一定比例奖励给企业。其奖励额度按年纳税额分档超额累计计算。具体奖励比例由县政府另行制定。

第四章 土地和房产

第七条 所有工业项目,以招、拍、挂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50年内的使用权。土地低价执行国家蕞低出让地价,即每亩7.466万元。

对在大胜关山工业园投资5000万元以下的工业项目,根据项目投资规模、税收预期贡献,县政府给予投资奖励。

对在大胜关山工业园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园区外投资1亿元以上的工业项目或年预期税收过5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实行“以项目议政策”,给予更多优惠。

商业、旅游、娱乐、房地产等经营性用地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

第八条 客商在办理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时,免收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费。

第五章 环保、消防和安全生产

第九条 客商投资企业应按规定执行环保、消防和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

属于县内审批的建设项目,7日内完毕;需要报上级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尽力做好汇报、疏通、争取和服务工作,尽量减轻企业负担,促使项目早日建成。

对客商新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费用,按国家收费标准下限减半收取;排污费在试产期免征,正式投产后5年内减半征收。

第六章 供水、供电、通信和基建

第十条 客商投资的水、电、通信、电视、供气、基建的报装、报建手续,7个工作日内完毕。

客商投资企业的用水、用电实行同城同价。

第十一条 对落户县大胜关山工业园的项目,由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七通一平”(水、电、路、电话、电视、公汽、宽带通、土地平整),主管线接至企业围墙外,围墙内基建工程发包、建设、企业用工等由企业负责。

第七章 投资服务

第十二条 实行涉企规费“一卡制”。落户县工业园的工业企业,实行五年零规费,五年后纳入涉企规费“一卡制”的范围。

县行政服务中心实行行政审批项目一条龙服务制度,严格按“进一个门办好、交协定费办成、在承诺日办结”的要求,为客商和人名群众提供服务。

对客商投资企业应缴纳的法定规费,由县监察局、县法制办、县物价局、县财政局会同招商局每年核定一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对重点企业制发《缴费明白卡》,由企业持《缴费明白卡》定时、足额到县行政服务中心缴纳,各执收部门一律不得再到企业收费,企业可拒缴所有未经县政府批准的卡外收费项目,违规收取的由相关部门予以查处。

凡行政事业性审批事项,属县内审批的,只收工本费;属省市审批的,只代收省市办证的相关必须费用。

凡地方服务性收费,收费额在1万元以下的按不高于其下限的30%收取,收费额在1万元以上的按不高于其下限的20%收取。

第十三条 实行两条隔离带。对园区项目和园区外重点投资项目实行专班服务制度,由一名县级领导挂帅,一个部门负责,一个专班跟踪服务。通过服务专班把客商与税费征收部门、原企业职工和当地居民隔开,客商需要办理的事项,由服务专班提供全程跟踪服务,确保企业围墙内的建设工程等由投资者自主负责,围墙外的办证、缴费等事项,由引资责任单位指派专人帮助企业办理到位,引资责任领导负责协调落实,为客商提供全程跟踪服务。

第十四条 实行“每月前三周零上门”制度。涉税、涉费部门对客商企业按规定应收取的税费,只能在每月蕞后一周进入企业收取。对客商企业的各类检查活动,须报经县纪委、监察局批准,原则上一年不超过一次,一般只纠不罚。对于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确需处罚的,在处罚前由县级主管部门将法律依据和证据材料送县监察局和县法制办,实施共同审查。

第十五条 落实“四项服务承诺”。

优惠兑现。对涉及税收优惠的招商项目,由投资企业向招商引资领导小组申报,县招商局会同县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审计局受理审查核实,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办理退税手续。

劳动服务。对客商投资企业用工,劳动部门提供优质服务。企业可采用不同形式用工,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提倡企业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对新办企业可实行灵活参保、分步到位。

金融服务。金融部门对园区企业和园区外重大招商项目给予重点扶持,根据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额度,按比例跟进配套信贷资金。

“绿卡保护”和环境监控。对外来投资者实行“绿卡”保护制度,“绿卡”由县政府核发,县招商局承办。对客商投资重点企业的环境问题,由县纪委监察局和公安局实施重点监控。重点企业发生治安案件,公安部门造成损失的,实行先行赔偿。县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对客商投诉和来信来访,一般应在7各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回复投诉人。(投诉电话:07133352428)

第十六条 外来投资者及其随同家属、子女享受本县居民待遇,对购置物业、新建私宅提供优惠。

第十七条 对外来投资企业的其他要求,实行一事一议、特事特办。

第十八条 对下例侵害客商利益、损害服务环境的行为,一律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对客商投资企业进行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乱摊派以及吃、拿、卡、要的;

未经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对持“绿卡”者进行人身、车辆、住所检查的;

未经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查封、冻结、扣划客商投资企业财产和账户的;

对公开承诺的服务项目和内容不兑现的;

对辖区内发生扰商、损商、坑商等违纪违法行为查处不及时,造成不良影响的;

执纪执法部门对破坏服务环境的行为查处不力、隐瞒不报或故意袒护的;

对其行为(如供水、供电、市政施工、通信等)可能影响企业正常生产,除不可抗力外未事前告知致使企业蒙受损失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第八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小池工业园参照县大胜关山工业园相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梅政发【2005】7号文件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本规定由县法制办、县招商局负责解释。

梅县位居鄂、赣、皖三省交界处,具有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是湖北的东大门,是长江“中三角”的黄金节点,是长江中游城市集群的桥头堡,素有“七省通衢”之称。

两小时车程可到达三个省会城市(武汉、南昌、合肥),7个地级城市(黄冈市、黄石市、鄂州市、咸宁市、九江市、景德镇市、安庆市)。

四小时车程可到达四个省会城市(郑州、南京、杭州、长沙)。

六小时车程可到达上海、福州等城市。

交通:黄梅交通发达,辐射广阔。京九、合九铁路在境内交汇,设站6个,通车里程73公里。沪渝、福银高速公路穿境而过,全长64.6公里。万里长江黄金水道过境59.2公里,设港口5座,泊位50个。九江长江大桥、九江长江二桥飞架天堑,105国道纵贯南北,县乡公路纵横交错,四通八达,通车里程1664公里。线内河港湖汊众多,内河水运通达,通航里程190公里。距合肥、南昌、武汉三个省会城市均在2.5小时车程内,形成了水陆空立体交通网络,已成为通江入海、承东启西、沟通南北的重要交通枢纽。

公路:福银高速(福州-黄梅-银川),沪渝高速(上海-黄梅-重庆),105国道(北京-黄梅-珠海),318国道(上海-黄梅-西藏)。纵横交错,四通八达。

铁路:京九铁路(北京-黄梅-香港九龙),合九铁路(合肥-黄梅-九江)在黄梅交汇,境内设有五个客货站。

水运:长江黄金水道过境59.2公里,码头泊为24个,距黄梅县城100公里内有三个长江深水港:九江港、黄石港、安庆港。

航空:城区距九江机场40分钟车程;距南昌昌北国际机场1.5小时车程;距武汉天河国际机场2.5小时车程。

供电:建有220千伏变电站1座,110千伏变电站4座,35千伏变电站14座,其中工业园区有独立的110千伏变电站。

供水:有日供水能力5万吨水厂1家,日供水能力3万吨的自来水厂3家,有大中小型水库24座,供排水管网设施齐全。

供气:城区天然气管网布设完备并已开通,供气主管线可接至项目区围墙外。

旅游服务设施:拥有五星级酒店1家,四星级酒店2家,三星级酒店2家,旅行社8家,是商务、旅游、待客的首 选之地。

行政服务设施:建有便捷、高效的行政服务中心,中心设有三个服务大厅和24个服务窗口,负责各个部门的行政审批、审核、办理证照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服务工作。已逐步形成了“四个一条龙”服务体系和“六个一”的运行模式。

文化活动设施:城区建有戏剧院、博物馆、图书馆、新华书店、3D影院各1个,体育馆、灯光球场各1座,文化广场2处,还建有集吃喝玩乐购运动生活为一体的现代购物步行街2处,其中正街鑫城步行街被誉为“鄂东时尚休闲购物明珠”。

黄梅,鄂东门户,居鄂赣皖三省之要冲。东邻安徽省宿松县,南与江西省九江市隔江相望,西接武穴市,北连蕲春县。全县版图面积1701平方公里,总人口96.5万,辖16个乡镇,523个行政村(居委会)。

黄梅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建县于隋开皇十八年,距今已有1400年历史。因县城西黄梅山多梅树而得名,是佛教禅宗和黄梅戏的发源地,享有全国“武术之乡、楹联之乡、诗词之乡和挑花之乡”之美誉。“黄梅戏”、“黄梅挑花”被列入首批国家 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境内有驰名中外的佛教禅宗祖庭四祖寺、五祖寺,全国著 名淡水青虾繁育基地源感湖,天下第 一寿星梅----蔡山晋梅,海拔达1240米的渡假胜地----挪步园,万里长江第 一龙----焦墩卵石摆望龙等名胜古迹。

黄梅人杰地灵,物产资源丰富。是一个有着光荣革命传统的老区县,是红十五军诞生地。在革命战争时期,有4000多名烈士为国捐躯。黄梅土地资源丰富,耕地面积76万亩,南有肥沃的百里平原,北有宜林山区50万亩,水面总面积59万亩,水质达到国家二类标准。是全国商品粮基地、全国优质棉基地,湖北省水产十强县。已探明具有开采价值的矿石资源有铁、磷、石英矿、石膏矿等15种,总储量达4.5亿吨。

黄梅环境优越,投资政策优惠。黄梅以诚信建设为根本,优化发展环境,树立诚实守信的公众形象,构建科学严密的诚信体系,强化监管保障机制,营造良好的政策、法制和服务环境。全面推行“服务客商零距离,行政审批零费率,企业经营零干扰,规范管理零投诉”的服务模式,形成了“重商、亲商、安商、富商”的良好氛围。

招商载体
园区位置及周边配套

地价优惠

享园区专项财政

补贴土地成本低

010-8461 1891

固投补贴

按项目固定资产

投资额给予补助

010-8461 1891

税收优惠

三大税种给予最

高90%税收奖励

010-8461 1891

人才引进

高端人才引进

专项资金补贴

010-8461 1891

创新补贴

科研创新项目获得

专项产业基金支持

010-8461 1891

湖北黄梅经济开发区
您的姓名
手机号码
验证码
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