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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都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
2013
03/09
00:51

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

招商引资是全区经济工作重中之重,是跨越发展的动力和引擎,为进一步抓好招商引资工作,经区政府研究,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工业兴市”和“工业强区”战略部署,紧紧围绕“四个走在全市前列”的目标,坚持把招商引资作为促进曾都经济跨越发展的重要抓手,积极创新工作机制,切实转变招商方式,着力提升招商引资工作实效和后发潜力,务求取得新突破、新成效。

二、主要措施

(一)开展全员招商。号召全区干部职工积极利用各种有效资源,提供项目信息,参与到全区大招商行动中来。各镇、办事处、管委会要建立招商工作专班,由行政一把手挂帅,引进适合自身产业特色的项目;区直各部门要成立招商小分队,确保招商引资工作取得实效。区委、区政府每年继续对各地各部门下达年度招商引资目标。力争全区每年实现招商引资固定资产到位资金30亿元,其中亿元以上项目20个,国内外500强企业或上市公司2个。

(二)成立重大项目工作专班。从全区抽调科级干部3至5人,由区领导带队,采取蹲点招商和上门推介相结合的方式,围绕专用汽车及零部件、农产品深加工、高新技术等产业开展大招商。以国内外500强、民营100强企业为目标,着力引进科技含量高、产业带动能力强、附加值高的大项目。力争在引进固定资产投资过5亿元、10亿元的大项目上取得突破。

(三)继续实施以商招商。动员全区企业界利用各种信息资源,围绕本企业及曾都优势产业,以商招商或提供有价值的信息,鼓励企业对外合作或联合重组。

三、激励政策

(一)对引进固定资产投资5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给予重奖(房地产开发项目及向上争取资金的项目除外,下同)。

1、对引进固定资产投资10亿元以上(含10亿元)并在三年内建成的项目主要引资人,奖励价值20万元以上的小轿车一辆,其他相关引资人给予适当奖励。

2、对引进固定资产投资5亿元以上(含5亿元)10亿元以下并在两年内建成的项目主要引资人,奖励价值10万元以上的小轿车一辆,其他相关引资人给予适当奖励。

3、对提供重要招商线索引进或直接引进重大项目的企业,符合条件的,区政府连续3年从县域经济发展调度资金中给予其每年1000万元以内的无息借款扶持,其负责人优先提名为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人。相关职能部门在申报项目时对上述企业予以优先。

4、对成功引进重大项目的国家工作人员,提请区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予以提拔重用,属市管干部的,优先向市委推荐呈报。(二)对引进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含1亿元)5亿元以下并在两年内建成的项目主要引资人,按一个年度内实际到位资金的万分之一给予奖励。引进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并在两年内建成投产的高新技术项目主要引资人,按一个年度内固定资产实际到位资金的万分之二给予奖励。

(三)外资企业以外币投资,投资额在50万美元以上(含50万美元)的项目,区政府按每投资1美元奖励0.05元人民币的标准兑现。

(四)区政府每年对在招商引资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单位给予重奖。

(五)将招商引资年度目标考核中的奖励分值由20%提高到50%。对无招商引资年度目标但当年成功引进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以上项目的单位,奖励3分;对没有完成招商引资年度目标的单位,不提名为区委、区政府综合表彰的先进单位,在下一年度,其单位主要负责人带队招商,直至目标完成。

(六)各镇、办事处、管委会可结合实际,自行制订奖励办法。

四、组织领导

(一)切实加强领导。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成立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招商局,负责全区招商引资的督办检查、目标考核等工作。

(二)定期督办检查。对各地、各单位的招商引资情况实行一季一督办、半年一小结、年终严格考评,兑现奖惩。督办检查由区分管领导带队,区委办、区政府办牵头,相关部门参加,区招商局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办法按照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曾都区招商引资年度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曾办文〔2010〕85号)执行。

本意见由区招商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凡以前文件有关内容与本意见不一致的,按本意见执行。

二○一二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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