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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进工作的意见
2013
03/07
23:41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和朱湖、东山头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招商引进工作,确保项目引得进、留得住、能发展,加快推进全区第三次创业,打造武汉城市圈副中心城市重要增长极,奋力建设新孝南,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创新招商方式

(一)转变招商思路。按照市场化、专业化运作思路,在传统招商方式基础上,积极推动“三个转变”,即招商手段从行政招商向市场招商转变,招商载体从单一地块招商向产业园区招商转变,招商目标从单个项目招商向产业链招商转变。坚持招商引进以政府为主导,行业骨干企业和外来企业为纽带,各类驻外机构、行业协会、中介组织等力量为补充的多样化招商主体,鼓励推动有实力、有经验的企业参与招商引进。

(二)突出招商重点。重点面向珠三角、长三角、武汉、闽台等地区,采取“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办法,组织参与国内外重大专业会展及经贸洽谈会,进行定时、定点招商;瞄准世界500强企业、国内500强企业、国内同行业前50强企业和央企,围绕我区纸及纸制品制造、农副产品加工、家俱森工、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建筑、现代物流、文化旅游等七大支柱产业,进行定企、定向招商。

二、打造招商平台

(一)拓宽招商推介平台。及时更新区级《投资指南》,完善各乡镇场街道、开发区《投资指南》,宣传孝南投资环境;建设孝南区招商网站,定期录制、适时更新孝南区招商电视宣传片,依托孝南网和招商网站,宣传招商政策,发布重点招商目录。

(二)高标准规划产业园区。按照“四统一”(统一规划项目布局、统一基础设施建设标准、统一征地拆迁标准、统一税收分配机制)要求,高起点规划孝南高新技术开发区和东山头、毛陈八一、肖港汉十、祝站、朱湖、三汊等不同类型的产业园。提前收储整理一批工业用地,围绕产业园抓招商,引导上下游企业入驻同一园区,形成产业链,打造产业集群。对全区重点支柱产业,由区经信局负责制定中长期产业发展规划。

(三)加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所在地负责做好项目建设期间的各项准备工作,重点是征地拆迁和“三通一平”( 路通、水通、电通和土地平整)工作,确保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向项目业主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项目用地。开发区要按照“集中连片、规模开发、同步推进”的原则,做好土地的收储整理工作,推进园区道路、给排水、供电、路灯、天然气、绿化及配套生活服务区建设,积极发展体系完备的生产性服务业、丰富繁荣的生活性服务业、优势突出的金融性服务业。

三、优化招商环境

(一)优化办事流程。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会同区直相关部门,制定《企业办事须知》。具体内容包括:制定“办事流程一览表”、“申报和审批前需准备资料清单”和“行政性规费、事业性收费一览表”。对行政性规费、事业性收费分类汇总并装订成册,明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

(二)强化招建管职责。区招商局主要负责招商工作,直接跟踪洽谈区级项目。项目所在地主要负责项目建设工作,做好征地协调、协助企业办理证照等服务事项。区经信局主要负责项目建成后的管理工作,同时对全区所有引进项目实行“集中审批、集中收费、集中执法”的“三集中”管理服务。区级项目实行定期集中办公制度,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每月定期在开发区集中办公一天,开发区负责提供办公条件,并对集中办公情况进行公示,做到“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一次性办成”。区监察局在开发区行政服务大厅设立投诉受理窗口,收集投诉事项,跟踪督办,定期向区委、区政府汇报。

四、健全招商机制

(一)实行招商引进项目评审制度。凡孝南区范围内新洽谈的招商项目,必须按程序进行评审。评审包括预审和审议,区招商局负责预审,预审内容主要包括项目的投资强度和税收贡献率,以及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对预审合格的项目,由区招商局定期报区建设项目和招商引进项目评审委员会审议。区评审委员会由区级领导、开发区及区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评审内容主要包括项目的产业政策、市场、技术、效益、环评、选址分析以及风险评估等。重大招商项目必须报区重大项目决策与推进领导小组审议。重大项目的合同条款内容必须经重大项目决策与推进领导小组集体商议,所有项目经审议通过后方可正式签约。

(二)实行项目建设专题会议制度。项目建设专题会议由项目包保专班的区级包保领导召集,区直相关部门、开发区或相关乡镇场街道主要负责人及项目业主参加,对项目建设中亟需解决的问题集中研究,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后形成专题会议纪要。

(三)完善项目信息管理制度。区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信息搜集、整理和统计分析。区招商局负责搜集各类产业和企业信息,分类建立《全国知名企业信息库》,充实完善“孝南区跟踪在谈项目库”、“孝南区在建项目库”和“孝南区已投产项目库”,定期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招商工作领导上报招商项目进展情况。区统计局负责通过“孝南区经济发展和科学决策支持平台”建立和及时更新项目库。区经信局负责对全区范围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口径)、限额以上商贸企业运行情况进行监测,建立“孝南区企业信息库”,每季度向区委、区政府提供企业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区发改局负责及时调整充实引进产业指导目录。区国土资源局、开发区负责建立“开发区可用地块图片库”,及时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招商领导报告可用地块情况。项目洽谈期间,区国土资源局、开发区负责向客商提供项目用地示意图,区环保局负责提供项目环评准入及排污总量储备情况。

(四)完善项目督办机制。项目挂点的区级领导和各责任单位以及项目所在地主要负责人要加强项目督办,每月将项目进展情况报区招商局。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办室负责区级签约项目的督办工作,每季度对重大项目以外的区级签约项目建设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五)完善招商引进约束机制。区招商局负责制定规范的《合同书》文本,经区政府法制办公室把关后,在全区范围内统一使用。强调合同制约要件,对投资强度、税收贡献率等关键性指标严格约定。对项目业主达不到合同要求的,采取一定的制约措施,对在约定期限未动工开发满一年的,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照法定程序,按照土地出让价款的百分之二十征缴土地闲置费;对在约定期限未动工开发满两年的,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照法定程序,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安排其他招商项目,提高土地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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